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07〕35號),我國將於2008年開展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為切實做好我省的經濟普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的
我省開展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科學設計、精心組織、依法實施、確保質量,全面、准確地提供基本省情省力數據,為各級黨委和政府宏觀管理和科學決策服務。
通過經濟普查,將全面調查了解我省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及布局;了解我省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的現狀以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摸清我省各類企業和單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況;建立健全覆蓋我省國民經濟各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基礎信息數據庫和統計電子地理信息系統。通過普查,進一步夯實統計基礎,完善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為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提供科學准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普查對象和范圍
經濟普查的對象是在我省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具體范圍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公共管理與社會組織等。
三、普查的內容和時間
經濟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動以及個體經營戶基本情況等。
普查的標准時點是2008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08年度。
普查工作分三個階段:
普查准備階段(2008年12月31日以前)。主要工作是:組建普查機構,落實普查經費,制定普查方案,進行普查試點,准備數據處理環境,研制數據處理軟件,選調和培訓普查人員,開展單位和個體戶基礎工作整頓和清查摸底,組織宣傳動員等。
普查登記及數據處理階段(2009年1月至9月)。主要工作是:對所有普查對象進行普查登記。縣級普查機構在這一階段必須完成普查表的收集、整理和審核、上報工作。統計系統要做好普查數據的逐級審核匯總、數據質量評估、數據質量抽查等工作。
數據發布、開發階段(2009年10月至2010年)。主要工作包括:發布普查公報,編印普查資料,開展分析研究,建立健全覆蓋國民經濟各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基礎信息數據庫和統計電子地理信息系統。
四、普查的組織和實施
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全省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做好此項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省政府決定成立河南省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後),負責普查的組織和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統計局,具體負責普查的日常組織和實施。其中,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省財政廳負責協調;涉及物資保障方面的事項,由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涉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名錄方面的事項,由省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負責協調;涉及機關和事業單位名錄方面的事項,由省編辦負責協調;涉及社團和非企業單位名錄方面的事項,由省民政廳負責協調;涉及組織機構代碼方面的事項,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協調;涉及各級政府及其普查工作人員在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事項,由省監察廳負責協調處理;涉及教育、衛生、建築、交通運輸單位名錄及有關普查事項,分別由省教育廳、衛生廳、建設廳、交通廳負責協調;涉及建立地理信息系統所需的電子地圖方面的事項,由省測繪局負責解決。省政府其他各有關部門和中央駐豫單位要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
各級政府要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認真做好本地普查工作。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大中型企業要成立相應的普查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認真做好本地、本單位普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普查范圍內的法人單位、有填報任務的產業活動單位要選派人員作為普查員,負責本單位普查表的填寫、審核和上報。對於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切實予以解決。要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社區)、鄉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並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五、普查的經費保障
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所需經費由省和各級財政共同負擔,並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經濟普查所需其他物資,各地要提前准備,按時到位。
六、普查的工作要求
堅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對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國務院令第415號)和《河南省統計管理條例》、《河南省經濟普查辦法》(省政府令第88號)的規定,按時、如實地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各級政府統計執法機構和監察機關要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杜絕人為乾擾普查工作的現象,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和普查數據質量。經濟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於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對在普查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各級普查機構及其人員要履行保密義務。
加強宣傳工作。各級普查機構應主動向新聞單位提供情況。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媒體要廣泛深入宣傳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宣傳普查工作中湧現出的典型事跡以及違法違紀案件查處情況,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廣大普查人員依法開展工作,為普查工作順利開展創造良好輿論環境。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
河南省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
組成人員名單
組長:李克(常務副省長)
副組長:孫廷喜(省政府副秘書長)
劉永奇(省統計局局長)
權紅軍(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朱煥然(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員:孔祥敬(省編辦副巡視員)
魯軼(省財政廳副廳長)
薛承旭(省統計局副局長)
高委(省紀委常委)
楊文生(省工商局副局長)
馮長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魏正武(省國稅局副局長)
劉曉雲(省地稅局副局長)
楊雲(省民政廳廳長)
李麼丁(省衛生廳副廳長)
肖新生(省教育廳副廳長)
趙國強(省交通廳副廳長)
楊偉軍(鄭州鐵路局副局長)
訾小春(省郵政局副局長)
趙會群(省通信管理局紀檢組長)
杜迎偉(人行鄭州中心支行副行長)
蘇中金(省商務廳副廳長)
張德成(省建設廳副廳長)
楚貢洲(省司法廳副廳長)
祿豐年(省測繪局副局長)
張安順(河南銀監局副局長)
張智(河南證監局副局長)
劉殿堯(河南保監局副局長)
宋明健(國家統計局河南調查總隊副隊長)
王海軍(省軍區後勤部副部長)
張祖雲(省武警總隊後勤部副部長)
劉明憲(省統計局助理巡視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和協調,辦公室設在省統計局,薛承旭同志兼辦公室主任,劉明憲同志兼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