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現將《河南省2008年黃(沁)河防汛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黃河安危,事關大局。今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北京舉辦第29屆奧運會之年,是我國改革開放30周年。因此,做好今年黃(沁)河防汛工作意義更大,責任更重。各地、各部門一定要從講政治、講大局、講穩定的高度,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各項防汛責任制,立足於防大汛、抗大洪、搶大險,紮實做好各項防汛准備工作,確保黃(沁)河防洪安全,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河南省2008年黃(沁)河防汛工作方案
2008年是一個特殊而重要的年份。做好今年黃河防汛工作,對保障我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至關重要。
一、防洪形勢
河南黃河地理位置特殊、河情復雜,現有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抗御洪澇災害的能力不是很強,仍存在著一些薄弱環節。特別是近年來我省黃河防汛又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黃河防汛形勢依然嚴峻。
(一)發生大洪水的幾率增加。據氣象部門預測,今年汛期黃河流域局部地區出現極端突發性災害的可能性偏大,汛期降雨主要分布在三門峽以下區域,雨量較常年偏多2—5成。目前,小浪底至花園口區間還有2.7萬平方公裡的無工程控制區,花園口站百年一遇洪水仍可達15700立方米每秒。此外,從今年開始,小浪底水庫將進入攔沙後期運用,花園口站出現4000立方米每秒以上洪水幾率增大;我省黃河灘區面臨著進水漫灘的威脅,河道工程可能會集中出險,防汛任務十分艱巨。
(二)『地上懸河』和河勢游蕩的特點沒有改變。我省河道是黃河下游泥沙淤積的主要河段,沁河口斷面河床比新鄉市地面高出23米,黑崗口斷面河床比開封市地面高出13米,是典型的『地上懸河』。1982年以來,黃河沒有發生較大洪水,泥沙集中淤積在主河槽內,形成槽高灘低的『二級懸河』,河槽過洪能力明顯降低,中小洪水漫灘幾率大大增加,加之河勢游蕩多變,主流擺動頻繁,若遇洪水,極易出現橫河、斜河,對堤防構成重大威脅。
(三)灘區、滯洪區遷安避洪設施不足,遷安難度大。我省黃河灘區內有村莊1274個,常住人口128萬。現有的避洪設施和撤遷道路僅能滿足部分群眾的臨時避洪和撤遷轉移,若遇大洪水,灘區群眾需要全部外遷轉移,難度非常大。此外,隨著灘區內流動人口的不斷增加,也加大了遷安救護工作的難度。北金堤滯洪區現有人口168萬人,中原油田大部分在其中,若分洪運用,這些群眾的外遷安置任務也十分艱巨。
(四)沁河防洪問題突出。沁河是黃河下游的重要支流,歷史上曾多次出現黃沁並溢的嚴重災害。目前,沁河堤防設防標准為武陟站4000立方米每秒洪水,僅為20年一遇,其下游也是『地上懸河』,若遇大洪水,豫北平原3.3萬平方公裡的區域、京廣鐵路、107國道、京珠高速等交通要道的安全將受到威脅。
(五)防洪非工程措施還存在薄弱環節。一是防汛機動搶險隊數量少、裝備不足,還不能適應抗大洪、搶大險的需要;二是防汛信息采集手段還不適應防汛工作發展的需要,決策指揮系統自動化水平有待提高;三是部分乾群存在麻痺思想,群防隊伍組織難度大,缺少抗大洪、搶大險經驗等。
各級、各部門要清醒地認識到黃(沁)河防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充分估計黃(沁)河防汛任務的艱巨性,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堅決把防汛工作當作大事來抓,千方百計抓緊、抓實、抓細、抓好。
二、防汛任務
今年我省黃河防汛任務:一是確保花園口站發生22000立方米每秒洪水時大堤不決口,遇超標准洪水做到有准備、有對策,盡最大努力,采取一切措施減少災害損失;二是小浪底站發生10000立方米每秒洪水時,確保溫孟灘防護堤安全;三是黃河河道工程在設計防洪標准內不跑壩,遇超標准洪水做到有准備、有對策;四是在各級漫灘洪水情況下,確保黃河灘區群眾生命安全,盡最大努力減少財產損失;五是花園口站發生22000立方米每秒以上超標准洪水時,若運用北金堤滯洪區,確保北金堤不決口和區內群眾生命安全,盡最大努力減少財產損失;六是沁河武陟站發生4000立方米每秒洪水時,確保大堤不決口,遇超標准洪水努力固守丹河口以下左岸堤防,采取一切措施減少災害損失;七是沁北自然漫溢區在發生漫溢洪水情況下,確保群眾生命安全,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八是確保三門峽、小浪底(西霞院)和故縣、陸渾水庫和庫區群眾生命安全。
沿黃各省轄市要根據防洪任務,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防洪預案,並組織實施。中原油田的防汛抗洪方案,在濮陽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領導下,由中原石油勘探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組織實施。三門峽、小浪底(西霞院)、故縣、陸渾水庫工程搶險應急預案由管理(建設)單位負責制定,庫區管理單位負責庫區安全度汛預案的制定,工程所在省轄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實施。
三、防汛職責
我省黃(沁)河防汛抗洪工作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一)行政首長職責。
各級政府行政首長對本地防汛抗洪工作負總責,建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協調本地防汛抗洪工作。(1)貫徹防汛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上級防汛指令,全面部署本轄區的防汛工作。(2)組織開展防汛宣傳發動,培訓防汛隊伍,籌集社會和群眾防汛物料,清除河道行洪障礙,協調防洪工程除險加固和水毀工程恢復,保證汛前本轄區內工防和人防措施落實到位。(3)組織進行防汛檢查,落實防汛措施,組建防汛督察組織,建立防汛督察制度,督促本地防汛抗洪工作開展。(4)研究制定防洪預案。發生洪水時,按照防洪預案及時組織巡堤查險、工程搶護、遷安救護等工作,有效調動所轄地區人力、物力投入抗洪搶險斗爭。(5)洪災發生後,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群眾的生活安排、衛生防疫、恢復生產及災後重建工作。
(二)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職責。
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在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和同級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地防汛准備、防洪預案實施和抗洪搶險指揮調度。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職責如下:
(1)河務部門。組織制定防洪工程建設規劃並負責實施,加強對各類防洪工程的管理維護,進行汛前工程普查、除險加固及水毀工程修復;編制防洪預案,組織、籌備黃河防汛會議;開展黃河防汛搶險新技術研究與推廣應用,提高防汛抗洪技術水平;搞好專業防汛隊伍的組織調度、技術培訓及演練,積極協助本地政府搞好群防隊伍培訓;負責國家儲備防汛物資的日常管理、補充與調配;做好汛期值班,及時掌握防汛動態,隨時向當地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揮部和有關部門通報水情、工情和災情,分析防洪形勢,預測各類洪水可能出現的問題,向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提出抗洪搶險方案;負責警戒水位以下河道和涵閘工程的查險、報險工作,提出各類工程險情的搶護方案,進行搶險技術指導,及時組織調動防汛專業隊伍全力投入抗洪搶險等工作。
(2)氣象部門。負責暴雨、臺風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長期、中期、短期氣象情報和預報。
(3)電力部門。保障防汛機構、防洪工程和抗洪搶險電力供應,制定應急供電保障方案,做好應急供電保障。
(4)通信部門。為防汛機構、防洪工程和抗洪搶險提供通信保障,做好與黃河專網的銜接,制定應急通信保障方案,必要情況下動用應急通信設施,保障防汛通信暢通。
(5)民政部門。制定災民安置和生活保障方案,負責灘區、蓄滯洪區的災民安置及救濟工作,及時統計受災情況,向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6)衛生部門。負責組織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援工作,並制定和實施災區衛生防疫、醫療救援方案,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
(7)國有資產監管、商業、供銷部門。負責社會防汛物資儲備和緊急籌集防汛搶險物資,制定物資供應保障方案,保障防汛搶險需要。
(8)交通、鐵路、民航部門。抗洪期間保障運輸道路暢通,優先運輸防汛搶險人員和物料,為緊急搶險和撤離人員及時提供所需車輛、船舶、飛機等運輸工具,制定交通運輸保障方案,並根據抗洪搶險需要及時搶修臨時道路,確保搶險隊伍、物資、設備及時到位。
(9)公安部門。負責維護防汛抗洪現場治安、交通秩序,嚴厲打擊破壞防洪工程設施、盜竊防汛物資的違法行為。制定緊急情況下交通道路管制方案,必要時實行防汛搶險交通道路管制,保障防汛搶險道路暢通。
(10)新聞宣傳單位。制定宣傳報道和洪水預警發布方案。負責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進行防汛宣傳動員、洪水預警預報及緊急時期灘區、滯洪區群眾遷安發布警報工作。
(11)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負責承擔抗洪搶險、營救群眾、轉移物資等抗洪搶險『急、重、險、難』的抗洪搶險任務。
(12)其他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和防汛抗旱指揮部指令做好防汛抗洪工作,共保防洪安全。
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制定相應的保障方案,落實保障措施,報同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
四、防汛工作要求
今年我省黃(沁)河防汛任務十分艱巨,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科學防控、依法行政原則,統一思想,把握大局,求真務實,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幸心理,立足於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早安排、早部署、爭主動,紮實做好各項防汛工作。
(一)全面落實各項防汛責任制。各地要切實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主要內容的各項防汛責任制,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把行政首長負責制貫穿到黃河防汛工作的全過程,責任到人,措施到位。針對各級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變化較大的情況,各地要盡快調整充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保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正常運轉。新任領導要及早上崗到位,進入防汛角色,主動到防汛部門了解情況,盡快熟悉防汛工作,正確進行防汛決策指揮,切實擔當起防汛工作的重任。汛前,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在媒體上公布防汛責任人名單和責任內容,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提高防汛工作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認真做好防洪預案和工程搶險方案的修訂工作。各地要按照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黃河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要求,結合當前河道衝淤情況,充分考慮小浪底水庫攔沙後期運用等因素,修訂、完善各類防洪預案和工程搶護方案;要針對不同級別的洪水和不同的險情分別制定防洪預案和工程搶護方案。沿黃各地要針對灘區新增眾多流動人口的新情況,認真排查,制定灘區流動人口遷安救護預案,落實遷安措施。要進一步修訂完善小浪底、三門峽水庫搶險應急預案,汛前報省防指審批;故縣、陸渾水庫搶險應急預案報當地防汛抗旱指揮部審批。縣以上各類防洪預案要報當地政府批准公布執行,並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按照防汛責任分工,分別制定通信保障、交通管制、電力供應、災民安置、衛生防疫和物資保障等保障方案,並落實保障措施。
(三)抓好防汛隊伍建設,搞好軍民聯防。各地要按照黃河防汛責任書的要求,抓緊組建、調整充實群眾性防汛搶險隊伍,並逐一登記造冊,明確工作職責。汛前,要針對不同對象,分層次開展技術培訓,特別是要加大縣(市、區)、鄉鎮防汛指揮人員的培訓。要搞好亦工亦農搶險隊、防汛機動搶險隊建設,汛前組織開展實戰演練,確保關鍵時期拉得出、上得去、搶得住。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要積極與當地駐軍聯系,主動介紹工程情況和防汛搶險技術,加強軍民聯防,進一步完善軍隊、地方、河務部門『三位一體』的軍民聯防體系。
(四)做好防汛物資儲備。防汛物資儲備仍從國家、社會、群眾三方面籌集。國家專備防汛物資、設備汛前要進行清點核實、保養維修,確保其完好。群眾備料按『備而不集、用後付款』的原則進行落實,並落實料源,登記造冊。社會有關單位和部門要結合生產、經營情況,積極儲備防汛料物。
(五)抓緊防洪工程建設,落實各項度汛及防守措施。各地要根據工程普查結果,限定時間處理水溝浪窩、獾狐洞穴,消除隱患。對已列入今年基建計劃的工程建設項目,各地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為防洪工程施工提供良好的環境;建設單位要采取得力措施,確保施工質量和施工進度,同時要做好各項防汛准備工作。要切實做好涵閘安全檢查並落實防護措施,確保汛期涵閘安全。
汛前要落實巡堤查險帶班乾部,開展技術培訓。汛期突出查險、搶險兩個重點,建立嚴格的巡堤查險、報險責任制。在洪水偎堤時,各級要嚴格按照《河南省黃河巡堤查險辦法(試行)》(豫防汛〔2004〕22號)的有關規定,及時組織群防隊伍日夜巡堤查險。要根據不同水情及時組織查險、搶險,必須做到險情及時發現、及時處置,確保工程安全。
對貫孟堤、太行堤、北金堤及沁河堤上修建的小型涵閘,按照『誰用、誰管、誰負責防洪安全』原則,明確防守責任人,制定防守方案,並報上一級黃(沁)河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備查。穿堤鐵路、公路路口,由其主管單位制定具體防汛措施,防汛指揮部檢查督促,抓好落實。(六)落實灘區、滯洪區、庫區遷安救護措施。近年來,我省黃河灘區群眾的防洪安全問題日益突出,成為當前防汛工作的一個重點和難點。各地要本著對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制定遷安救護方案,組織有關部門切實做好洪水發生時的受災群眾遷安救護工作。主要領導要對遷安工作負總責,並重點抓好基層責任制的落實,將責任具體落實到縣(市、區)、鄉鎮和村。洪災發生後,民政、衛生等部門要做好受災群眾的生活救濟和衛生、醫療防疫工作,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七)鞏固清障成果,確保行洪暢通。加強日常河道巡查,對發現的行洪障礙,要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采取有力措施,限期予以清除。當預報花園口站出現3000立方米每秒以上洪水時,己架設浮橋必須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拆除。沁河河道必須保持300米以上的主河槽行洪斷面,各有關省轄市縣(市、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抓好落實。
五、防汛督察
為落實黃(沁)河防汛抗洪責任制,督促各項防汛工作的開展,各級要建立健全防汛督察組織,實施分級督查、逐級負責的督察制度。洪水期間或發生重大險情時,實施專項或巡回督察,對防汛工作進行全面檢查,保證各項防汛任務的完成。
(一)督察組織省黃河防汛督察組各組長由省委、省政府領導擔任,成員由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及有關人員組成。
(二)督查內容(1)國家防汛法律、法規、政策及上級防汛抗洪指令的執行情況;(2)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抗洪責任制落實情況,以及有關部門履行防汛職責情況;(3)防汛宣傳發動、隊伍組織和實戰訓練情況,工程防護、物料籌集、各類預案制定等防汛准備工作開展情況;(4)防洪工程查險搶險、河道清障、遷安救護等重大防汛措施的落實情況;(5)洪水期間責任領導上崗到位情況,防汛隊伍上堤防守和巡堤查險情況。
(三)督察職責
防汛督察組在省委、省政府領導下,對分管范圍內的防汛工作行使監督檢查職權。對防汛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提出批評;責令不符合防汛工作要求的單位限期整改,糾正違犯防汛法律、法規的行為。在抗洪搶險緊急時刻,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督察組視情節輕重現場進行處理,直至撤職,事後由相關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作出最後處理。
(1)不履行崗位職責,在抗洪搶險緊急關頭臨陣脫逃者;
(2)拒不執行經批准的防洪方案或防汛搶險指令者;
(3)巡堤查險工作組織不力或巡查不認真,對問題漏查、失察,貽誤搶險時機者;
(4)玩忽職守,措施不力,給防汛抗洪工作造成重大損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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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08年鄭州市黃河防汛工作責任目標任務表
2.2008年開封市黃河防汛工作責任目標任務表
3.2008年洛陽市黃河防汛工作責任目標任務表
4.2008年安陽市黃河防汛工作責任目標任務表
5.2008年新鄉市黃河防汛工作責任目標任務表
6.2008年焦作市黃(沁)河防汛工作責任目標任務表
7.2008年濮陽市黃河防汛工作責任目標任務表
8.2008年三門峽市黃河防汛工作責任目標任務表
9.2008年濟源市黃(沁)河防汛工作責任目標任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