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明確全省城市發展與管理工作目標和責任單位的通知-豫政辦-政府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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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體: 】   2007-12-25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明確全省城市發展與管理工作目標和
責任單位的通知
豫政辦 〔2007〕127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省城市發展與管理工作會議精神,根據省政府領導要求,現將今後一個時期全省城市發展與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標、任務分解,請各責任單位認真組織落實。

  一、科學構築符合實際的城鎮體系

  1.堅持實施中心城市帶動戰略。繼續抓好中原城市群發展,支持其他地區性中心城市開放開發,積極發展中小城市,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協調發展的城鎮體系。到2012年,全省城鎮化率達到43%以上,中原城市群城鎮化率達到51%以上。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直有關部門配合,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2.大力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到2010年,城市供水普及率達到95%以上;污水集中處理率省轄市達到90%以上、縣(市)達到70%以上,全省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70%以上;新增城市集中供熱面積4000萬平方米以上;燃氣普及率達到75%以上;城市綠化普及率達到40%以上。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建設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保局負責,各省轄市政府組織實施。

  3.積極推進鄭州航空港區建設。2008年開工建設港區水廠和污水處理廠、航空港保稅物流中心(B型)一期工程等項目。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直有關部門配合,鄭州市政府和鄭州新鄭國際機場管理有限公司負責實施。

  4.爭取建設鄭州新鄭國際機場至開封高速公路,加快京港澳高速鄭州段拓寬改造、107國道鄭新段移線改建和鄭州公鐵兩用大橋建設。

  責任單位:省交通廳、京廣鐵路專線(河南)有限責任公司負責,鄭州、開封市政府組織實施。

  5.加快鄭州至許昌間基礎設施和產業集聚區建設,推進洛陽至偃師間產業布局發展,加快滎陽市、上街區、鞏義市等重要節點城市發育發展。

  責任單位:鄭州、洛陽、許昌市政府負責實施。6.加快鄭東新區、洛陽新區和新鄉橋北新區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鄭州、洛陽、新鄉市政府負責實施。7.爭取2008年鄭汴產業帶區域內白沙組團、官渡組團水廠、污水處理廠開工,爭取開工建設道路35條以上,新增通車裡程100公裡左右,爭取開工建設工業項目20個以上,推進首批15個村莊整合遷並。2012年鄭汴產業帶建成區面積達到30平方公裡,人口規模30萬人。

  責任單位:鄭州、開封市政府負責實施,省發展改革委等省直有關部門協調。

  8.積極開展鄭州、開封區域協調發展和配套改革試驗。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指導,鄭州、開封市政府負責實施。

  9.進一步提昇鄭州全國區域性中心城市地位。力爭5年內城市建成區面積達到380平方公裡,城市人口達到420萬人,初步形成全國綜合交通樞紐、全國現代物流中心、區域性金融中心。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負責實施,省發展改革委、建設廳等省直有關部門配合。

  10.加快洛陽老工業基地改造和新區建設。強化產業支橕,力爭5年內城市建成區面積達到190平方公裡,城市人口達到200萬人,成為全國重要的先進制造業基地。

  責任單位:洛陽市政府負責實施,省發展改革委、建設廳等省直有關部門配合。

  11.加快開封城市發展。推動城區西向發展,力爭5年內城市建成區面積達到110平方公裡,城市人口達到120萬人。

  責任單位:開封市政府負責實施,省發展改革委、建設廳等省直有關部門配合。

  12.加快中原城市群其他城市發展。

  責任單位:平頂山、許昌、新鄉、漯河、焦作、濟源市政府負責實施,省發展改革委、建設廳等省直有關部門配合。

  13.加快南陽、三門峽、安陽、濮陽、鶴壁等省轄市發展。發揮資源和區位優勢,突出城市特色,大力發展優勢產業,進一步提高對區域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擴大南陽、三門峽、安陽、濮陽等省域沿邊城市規模,促進要素向城市和重點地區集聚。

  責任單位:南陽、三門峽、安陽、濮陽、鶴壁市政府負責實施,省發展改革委、建設廳等省直有關部門配合。

  14.支持周口、商丘、駐馬店、信陽市加快高速公路、乾線公路建設,大力發展內河航運。支持黃淮地區加快地方鐵路建設,支持加快建設列入國家民用機場布局規劃的支線機場、小型機場。

  責任單位:省交通廳、地方鐵路局、發展改革委負責,周口、商丘、駐馬店、信陽市政府組織實施。

  15.支持黃淮四市加快電廠、電網、天然氣管網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對產業發展的支橕能力。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電力公司、建設廳負責,信陽、駐馬店、商丘、周口市政府組織實施。

  16.促進人口和產業向中心城市集聚,提高工業化和城鎮化水平,努力使周口、商丘發展成為豫東城鎮發展區的中心城市,使駐馬店、信陽成為豫南城鎮發展區的中心城市。

  責任單位:周口、商丘、駐馬店、信陽市政府負責實施。

  17.加快中小城市培育和發展。積極支持鞏義、永城、鄧州、項城、固始、中牟、林州、靈寶、汝州、禹州、潢川等一批具有一定人口規模、區位優勢明顯、產業基礎較好的縣(市)加快發展,加大基礎設施投入,適當擴大城區規模,完善城鎮功能,吸引更多的農村人口進城,爭取經過5年努力,鞏義、固始、項城、潢川等縣(市)城區人口達到30萬人左右,偃師、永城、鄧州、禹州、靈寶、長葛、新鄭、新密、輝縣等縣(市)達到25萬人左右,成為有較強綜合實力的中等城市,逐步成為帶動地區城鎮發展的副中心城市。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建設廳指導,省直有關部門配合,有關縣(市)政府負責落實。

  18.加快城鄉一體化發展。進一步抓好鶴壁、濟源等7個城市城鄉一體化發展試點,全面推行戶籍登記制度改革,實施城鎮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學雜費政策,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完善城鄉低保政策,加強職業教育和就業服務體系建設,開展小城鎮發展和改革綜合試點,加快推動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由城鎮進一步向農村延伸,努力實現城鄉全覆蓋。積極開展農村土地流轉改革、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和村鎮整治試點,努力為城鄉一體化全面推進探索路子、積累經驗。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公安廳、教育廳、衛生廳、勞動保障廳、國土資源廳、交通廳、建設廳、民政廳指導,7個城鄉一體化試點城市政府負責落實。

  19.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各地結合鄉鎮撤並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合理規劃、發展一批人口超過5萬、輻射周邊的中心鎮。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農業廳、民政廳指導,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實施。

  二、全面提昇城市經濟競爭力

  20.著力提高城市產業發展集聚度。把城市布局和產業布局結合起來,進一步明確產業發展方向、目標和重點,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推動新上項目向規劃的產業集聚區集中,實現專業化、集群化發展,堅決避免『大而全、小而金』的產業發展模式和產業同構現象。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建設廳負責,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21.全面提昇中原城市群城市經濟競爭力。加快鄭汴洛城市工業走廊、新鄭漯、新焦濟、洛平漯四大產業帶建設,突出抓好大型產業基地建設和特色產業集群發展,著力提高產業集聚度與競爭力,力爭2012年中原城市群高新技術產業、裝備工業、汽車及零部件工業增加值佔全省的比重達到80%以上,有色工業增加值佔全省的比重達到70%以上,化工和食品工業增加值佔全省的比重達到60%以上,成為全省產業發展的核心區。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省政府國資委指導,中原城市群9個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22.突出抓好鄭汴產業帶建設。在用地指標、環保容量等方面要盡量傾斜,加快實施一批重大項目,吸引高新技術產業、現代制造業、現代服務業集聚,爭取用5年左右的時間把鄭汴產業帶建成中原城市群發展的先導區、鄭汴一體化發展的產業集聚區和全省集約節約用地的示范區。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建設廳、環保局指導,鄭州、開封市政府負責實施。

  23.加快優勢產業發展。按照規劃加快推進裝備制造、煤化工、汽車及零部件、食品、紡織、鋁工業等優勢產業基地建設,采取產業、投資、財稅、環保容量等綜合扶持措施,積極承接產業轉移,培育壯大一批特色鮮明、規模優勢明顯、產業鏈條完整的產業集群。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環保局和有關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24.加快工業園區建設。把城鎮發展與工業園區建設相結合,完善園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引導人口向城鎮集中、產業向園區集中,培育壯大優勢產業,增強城鎮經濟綜合實力和競爭力。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指導,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25.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著力建設創新型城市,加快發展城市高新技術產業,重點發展以生物醫藥、生物化工、生物能源、生物育種為重點的現代生物產業,以光電、硅材料、新型電子消費品為重點的電子信息產業,以超硬材料、復合材料為重點的新材料產業,不斷擴大高新技術產業規模,帶動產業昇級和經濟轉型。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抓好企業研發中心建設,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力爭用5年時間,主營業務收入超100億元的高新技術企業達到10家以上,超10億元的達到80家以上,超億元的達到500家以上,使我省躋身國內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先進行列。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信息產業廳、省政府國資委和有關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26.加快發展城市第三產業。引導交通、信息、研發、設計、商務等輻射集聚效應較強的服務行業依托中原城市群、中心城市和產業帶加快發展,培育形成主體功能突出的區域服務業中心。適應新型工業化和居民消費結構昇級的新要求,加快發展現代物流、金融等生產性服務業,促進服務業與現代制造業的有機融合。積極吸引國內外金融機構到我省設立分支機構、參與地方金融機構整合重組,盡快組建具有河南品牌、機構逐步延伸全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有序推進水、電、氣等城市公用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融資。大力發展文博會展、娛樂演藝、出版影視等文化產業,積極發展城市歷史文化旅游、城市現代工業旅游、城市休閑旅游等,推動文化與旅游產業的融合發展。以完善基礎設施、健全服務網點、增加服務功能、擴大就業規模為重點,加快發展物業、家政等社區服務業。著力培育大型房地產企業集團,積極吸引國內外投資者,大力發展房地產業。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信息產業廳、交通廳、科技廳、建設廳、商務廳、文化廳、勞動保障廳、廣電局、新聞出版局、旅游局、郵政局指導,有關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三、切實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27.完善城際路網體系。提高城市道路建設標准和路網密度,建設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爭取經過5年努力,95%的縣(市)30分鍾內可抵達高速路網,全省民航旅客吞吐能力達到1000萬人次以上,乾線公路得到提昇改造,城際之間的交通更加便捷。

  責任單位:省交通廳、鄭州新鄭國際機場管理有限公司負責,省直有關部門配合,各相關省轄市政府組織實施。

  28.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著力提高城市交通體系規劃水平,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爭取用5年左右的時間,基本確立公共交通在全省城市交通中的主導地位。加快公共交通停車場和調度站建設。交通主乾道建設港灣式公共交通停靠站,完善站臺、候車亭等配套設施。有條件的省轄市中心區要規劃設置城市公共交通專用車道(線),並積極實行公交站點電子智能化信息管理。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負責,各省轄市政府組織落實。

  29.加快城市交通設施建設。鄭州、洛陽等大型中心城市要加快建設綜合換乘樞紐,努力實現公共汽車、大容量快速公共汽車、軌道交通間的方便、快捷換乘,以及城市交通與鐵路、公路、民航等對外交通之間的有效銜接。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負責,各省轄市政府組織落實。

  30.加快中原城市群城際軌道交通建設。先期建成鄭州至開封、鄭州市區至鄭州新鄭國際機場線路,推進鄭汴城際軌道交通公交化。爭取鄭州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和鄭州市區至鄭州新鄭國際機場、鄭州至開封城際輕軌盡快開工建設。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直有關部門配合,各省轄市政府負責落實。

  31.進一步提昇鄭州綜合交通樞紐地位。在鄭東新區建成集高速鐵路、高速公路、城際軌道、城市軌道、市內公交等為一體的現代化綜合交通樞紐,將鄭州新鄭國際機場發展成為區域性航空樞紐和航空物流集散中心。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交通廳、建設廳、鄭州鐵路局和鄭州市政府負責實施。

  32.加快城市現有道路昇級改造。盡快打通城區內斷頭路,加大進出市區通道改造力度,疏解中心城區交通壓力。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負責,各省轄市政府組織實施。

  33.切實抓好已建成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和運營。加快現有污水處理廠昇級改造,在重點工業集聚區和人口大鎮再建設一批污水處理設施。南陽、漯河、周口、許昌、焦作、商丘等城市盡快建設第二城市污水處理廠。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建設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保局負責,有關省轄市政府組織實施。

  34.加大城市污水管網改造力度。統籌考慮與城市新區建設、老城改造、城市道路建設、小區建設等的配套銜接,擴大管網覆蓋范圍,力爭用2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善縣城以上城市建成區的管網。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負責,各省轄市政府組織實施。

  35.抓好已建成項目在線監測設施的建設和環保驗收工作,規范運營管理,確保2008年年底105個縣級污水處理項目全部穩定達標排放,形成化學需氧量減排能力。

  責任單位:省環保局、建設廳負責,各省轄市政府組織實施。

  36.加強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建設。2007年年底前要按照要求完成88個新建項目。2008年開工建設24個昇級改造項目,2010年前全部建成投運。加快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的昇級改造步伐,爭取2008年年底前全省所有簡易埋填的生活垃圾處理場全部達到無害化處理標准。逐步推行垃圾的分類處理,提高生活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資源化處理能力。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負責,各省轄市政府組織實施。37.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垃圾收集處理體系。其中7個城鄉一體化試點城市和經濟強縣要力爭用2年左右的時間,全面建立完善的城鎮垃圾收集處理體系。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指導,7個城鄉一體化試點城市政府負責實施。

  38.加快城市供水設施建設。抓好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沿線58個城市受水項目和世行貸款37個河南中小城市供水項目建設。抓住國家加大支持城市供排水設施建設力度的機遇,對全省縣以上城市水務設施建設統籌規劃,積極組織實施,力爭用5年時間把全省所有縣(市)和重點鎮的供、排水設施基本改造一遍,全面提昇全省城市公共供水能力。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建設廳、南水北調辦、水利廳、財政廳指導,有關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39.加大關閉各類城區自備井的工作力度。保護城市水源地和地下水資源,確保城鎮居民能夠用上符合飲用水標准的自來水。

  責任單位:省水利廳、建設廳指導,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實施。

  40.進一步提高城市燃氣供給能力。積極爭取、優化配置天然氣資源,加快實施榆林—濮陽天然氣管道工程、西氣東輸二線工程河南段及山西—博愛煤層氣管道工程,加快支線管道、城市供氣管網建設,加大省內煤層氣勘探開發力度,積極構建以鄭州為中心、輻射各省轄市的供氣網絡。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建設廳負責,有關省轄市政府組織實施。

  41.加快供熱設施建設。重點建設單機30萬千瓦的省轄市熱電聯產機組,擴大集中供熱面積,爭取經過5年努力所有省轄市均有大型集中供熱機組,城市集中供熱面積突破1億平方米。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建設廳、電力公司負責,有關省轄市政府組織實施。

  42.加快供電設施建設。盡快開工建設洛陽南、平頂山、許昌、鄭州東等500千伏輸變電工程,力爭2010年前在黃淮4市各建成1座500千伏變電站;爭取5年內所有省轄市建有550千伏電站,所有縣(市)建有220千伏電站。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電力公司和各省轄市政府負責落實。

  43.加強教育設施建設。積極促進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努力解決『入學難』和『大班額』問題。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小區做到中小學校等服務設施與居民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啟用。積極規劃、新建、擴建一批職業院校,爭取每個省轄市擁有1所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和一批中等職業學校,每個縣(市)擁有1所職教中心或中等職業學校。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指導,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44.加強市、縣級中醫院和縣級醫院、婦幼保健院等醫療衛生機構建設。逐步建立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預防保健機構和醫院合理分工、密切協作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鼓勵城市二級以上醫院進社區開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引導優質衛生資源向社區轉移。

  責任單位:省衛生廳指導,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45.加強文化設施建設。加強市、縣級圖書館、群藝館、文化館建設、改造,推進社區文化服務設施、文化廣場建設,豐富群眾業餘文化生活。在抓好中國文字博物館等一批重大標志性工程建設的基礎上,加快中小城市、縣城和城市社區社會事業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動科技、文化、體育進社區,力爭每個社區都能擁有1個活動室或活動場地。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科技廳、體育局負責,各省轄市政府組織實施。

  46.加強城市綠化和生態建設。提高城市綠化設計和管理水平,建立並實施城市『綠線』管理制度,嚴肅查處非法侵佔、破壞綠地的行為。加強城市濕地保護,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建設濕地公園,保持原生態和生物多樣性。加快城市周邊綠地建設,合理布局近郊防護林、風景林、生產林、水源涵養林,營造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城鎮生態環境系統。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林業廳、環保局和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47.積極推動科技、文化、體育、廣電資源共享。鼓勵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體育場館等設施面向社區居民開放,加強城市廣電網絡的互通互聯,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文化廳、廣電局、體育局和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四、加快推進老城區和『城中村』改造

  48.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舊城區和『城中村』改造。力爭2010年前全面完成老城區內現有都市村莊的改造任務。研究制定推動『城中村』改造的配套政策,解決都市村莊農民變市民的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土地轉換、社區管理等體制機制問題。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指導,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49.大力推進老城區改造。把舊城改造與建設特色街區、發展城市服務業結合起來,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加強對古城遺址、歷史建築、名人紀念地等傳統特色建築的保護。加大對城郊結合部危舊房、舊小區等區域的整治改造力度,在2007、2008年全面完成6大國有煤礦棚戶區改造的基礎上,盡快啟動省轄市和縣城區的集中連片棚戶區改造工作。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指導,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50.盡快解決城市『爛尾樓』問題。采取股權合作等多種方式解決城市『爛尾樓』問題,防止土地無限期閑置和浪費。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指導,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五、深入破解城市發展與管理中的體制與機制問題

  51.加快推進城建投融資體制改革。全面放開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積極引進國內外戰略投資者參與城市建設與經營,吸引更多的國外資本、民營資本參與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多渠道籌集城鎮建設資金,確保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凡是可以利用國外資本或社會資本進行建設經營的,國有資本原則上退出,用於其他必須由國有資本參與的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爭取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廣泛吸納社會資本和商業銀行信貸資金,允許通過融資機構和資本市場吸引社會資本直接投資。鼓勵股份制市政公用企業上市直接融資,積極創造條件發行城鎮市政建設債券。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國資委、財政廳、河南銀監局指導,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52.深入推進市政公用行業改革。進一步放開建設經營市場,降低准入門檻,通過特許經營以及收購、參股、合資、合作等方式吸引一批有實力的企業進入城市供水、污水處理、燃氣、熱力等市政領域,提高市政公用行業建設經營水平。鼓勵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行業事企分離、管養分離、作業承包。進一步推進市政公用產品和服務價格改革,建立健全適應產業化、市場化要求的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收費機制。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指導,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53.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廢除農業和非農業戶口二元管理模式,實行按實際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制度。進一步完善全省戶籍管理計算機網絡,實現城鄉統一戶籍管理,便利就業人員自由流動。省內農村戶口遷入城鎮的,允許保留其承包地5年,5年後鼓勵實行承包地有償流轉。

  責任單位:省公安廳、國土資源廳指導,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54.進一步完善就業和社會保障制度。繼續清理對外來務工人員的歧視性政策規定,逐步將外來務工人員納入城鎮公共就業服務范圍,建立城鄉統一的就業市場。進一步完善與城鎮化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擴大城鎮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養老保險的覆蓋面,把外來從業人員和『城中村』及近郊轉戶從業人員納入社會保險范圍。完善城市低保制度,逐步擴大覆蓋面,積極開展被征地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試點工作。

  責任單位:省勞動保障廳、民政廳、衛生廳指導,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55.加快建立保障性與開發性相結合的城市住房體系。進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進和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力爭『十一五』末低收入家庭住房條件明顯改善,農民工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難群體的居住條件得到逐步改善。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和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56.加快城市對外開放步伐。抓住經濟全球化和國內外產業轉移的機遇,加強與國內外發達城市的經濟技術合作,吸引產業、資金、技術、人纔等各類要素向我省大中城市集聚,以開放帶動城市發展、以改革促進城市管理。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指導,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六、著力提高城市規劃和管理水平

  57.全面完成省域城鎮體系規劃修改完善工作。加快38個城市總體規劃的修編工作,力爭年內全部完成。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和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58.加快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編制步伐,力爭省轄市達到近期建設地段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縣級市和縣城控制性詳細規劃覆蓋率達到60%。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指導,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實施。

  59.加快組織編制環丹江口庫區、黃淮地區等重點地區空間發展規劃和全省縣域村鎮體系規劃,積極穩妥地推動有條件的村莊逐步遷並整合為農村社區,促進村鎮集約節約發展。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和有關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60.切實加強各類規劃的銜接協調。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為統領,以空間規劃與專項規劃為支橕,努力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充分銜接,確保城市規劃建設區、重點產業發展區、生態功能區在空間上得到有效落實,形成協調統一的省空間規劃體系,在政策、土地、生態環境等方面進一步增強對城市發展的支橕,為長遠發展奠定基礎。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建設廳、國土資源廳、環保局負責實施。

  61.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認真履行有關程序,著力提高城鄉規劃法制化水平,切實做到『一張藍圖繪到底』,規劃一經確定,不經法定程序一律不得隨意變更。嚴格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切實做到無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地段不審批建設項目,未完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區域不審批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不齊全的項目不批准建設。建立健全城鄉規劃公示、公開、聽證等公眾參與制度,加快建立城鄉規劃信息諮詢或查詢制度,全面加強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發展改革委、環保局指導,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62.加強城市歷史文化資源保護。積極挖掘和培養城市文化元素,加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街、名人活動場所、地名和古建築保護力度,保護好百年以上的古樹和50年以上的稀有樹種資源。對城市重點建築物和標志性大型公共建築精心設計,充分體現城市發展的特色和品位,努力為後人留下一批建築精品。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文化廳指導,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63.全面加強城市節地。加快土地利用空間布局結構的優化調整,切實把應該保護的耕地保護好、把急需建設的用地騰出來、把未來發展的用地留下來。制定實施不同類型建設項目用地控制標准和投資強度,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立起合理用地、集約用地、高效用地的新機制。大力推進多層標准化廠房建設,發展節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築。深入開展土地『三項整治』,壓縮農村建設用地規模。積極探索土地流轉和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相結合的新機制,促使進城農民自願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

  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建設廳和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64.全面加強城市節水。加大城市陳舊管網改造力度,努力降低管網漏損率。加快推行城市管網雨污分流,大力推廣新型節水設備和節水技術,提高應用普及率。建立健全污水再生利用產業政策,加快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設,加大再生水用戶開發力度,提高污水再生利用水平。積極穩妥地推進水價改革,促進城市節水。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發展改革委、水利廳和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65.全面加強城市節材。嚴格實施新建公共建築節能65%、新建居住建築節能50%的設計標准。加強對省轄市『禁實』工作的指導,確保2007年年底前所有省轄市全面完成『禁實』任務,加快推進縣級城市『禁實』工作,2010年前所有縣級城市全面實現『禁實』。推廣應用高性能、低消耗、可循環利用的建築材料及新型節能保溫牆體材料,爭取2010年全省新型牆體材料比重達到65%以上。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國土資源廳和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66.全面加強城市節能。推進城市集中供熱體制改革,優化供熱資源配置,促進供熱采暖節能。積極實施熱電聯產、餘熱利用、綠色照明等重點節能工程,開發利用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支持以天然氣、沼氣等清潔能源為主的城市供氣體系建設。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發展改革委指導,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67.繼續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突出抓好城市市容環境、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公共交通、建築工地、住宅小區等方面的精細化管理,修訂完善城市精細化管理考核標准和實施細則,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考評考核,全面提昇城市管理水平。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指導,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68.著力提高城市管理法制化、民主化水平。對現行城市管理政策進行修訂完善,對涉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政策性規定,采用政府網站、辦事大廳、新聞媒體和聽證會等形式及時進行公告、公示,廣泛征求和聽取專家及社會公眾的意見建議。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政府法制辦指導,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69.切實加強城市行政執法管理。進一步樹立執法為民、文明執法理念,嚴格依法行政,實行人性化執法、親情化服務,暢通便民服務渠道,嚴禁粗暴執法、野蠻執法。完善執法責任和監督體系,推行執法職能、依據、程序、標准『四公開』,暢通投訴應急渠道,嚴格施行罰繳分離,規范票據管理。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執法人員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執法證件、獲得執法資格後方可上崗執法;開展經常性政風行風教育,加大懲戒力度。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和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70.加快數字化城市建設步伐。積極推廣電子信息技術,采用程序化、標准化等手段構建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優化城市管理流程,提高各類市政設施、道路交通等智能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建設領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體制和保障機制,完善上下通達的信息傳遞制度,全面落實城市地震、燃氣、供水、橋梁、建設工程事故應急預案。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科技廳、信息產業廳、測繪局、地震局、氣象局和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實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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