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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07年6月26日省政府第18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長:李成玉
二○○七年七月七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 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為了更好地適應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需要,按照國務院的統一要求,省政府對以往發布現行有效的省政府規章進行了全面的清理。經過清理,省政府決定對其中的26件予以廢止、13件宣布失效。
附件:1.省政府決定廢止的省政府規章目錄
2.省政府決定宣布失效的省政府規章目錄
附件1
省政府決定廢止的省政府規章目錄
| 序號 |
規章名稱 |
發布機關及日期 |
廢止理由 |
| 1 |
河南省農作物品種 審定暫行規定 |
1980年10月27日 省政府批轉 |
主要內容與2000年7月8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 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 法》及2004年4月1日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八 次會議通過的《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 種子法〉辦法》不相適應。 |
| 2 |
河南省關於舉辦職 工學校的暫行辦法 |
1982年8月27日 省政府批轉 |
被1989年1月13日省政府發布的《河南省社會 力量辦學管理辦法》代替。 |
| 3 |
河南省建設工程施 工招標暫行規定 |
1984年12月14日 省政府發布 |
主要內容與1999年8月30日九屆全國人大常 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 標投標法》及2002年11月30日省九屆人大常 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的《河南省實施〈中 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不相適應。 |
| 4 |
河南省城市居民委 員會組織暫行規定 |
1985年12月30日 省政府發布 |
主要內容與1989年12月26日七屆全國人大常 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 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不相適應。 |
| 5 |
河南省農村獨女戶 生育二胎的暫行規 定 |
1987年8月23日 省政府發布 |
主要內容與2001年12月29日九屆全國人大常 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及1990年4月12日省七屆 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的《河南省人口 與計劃生育條例》不相適應。 |
| 6 |
河南省林木采伐和 木材銷售運輸管理 辦法 |
1988年8月18日 省政府發布 |
主要內容與1998年4月29日九屆全國人大常 委會第二次會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 法》及2001年1月13日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 十次會議通過的《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 國森林法〉辦法》不相適應。 |
| 7 |
河南省地震監測設 施環境保護辦法 |
1988年12月15日 省政府發布 |
主要內容被2000年7月29日省九屆人大常委 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河南省實施〈中華人 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辦法》代替。 |
| 序號 |
規章名稱 |
發布機關及日期 |
廢止理由 |
| 8 |
河南省《醫療事故 處理辦法》實施細 則 |
1988年12月19日 省政府發布 |
主要內容與2002年4月4日國務院令第351號 發布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不相適應。 |
| 9 |
河南省社會力量辦 學管理辦法 |
1989年1月13日 省政府發布 |
主要內容與2002年12月28日九屆全國人大常 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辦教育促進法》不相適應。 |
| 10 |
河南省價格監督檢 查辦法 |
1990年3月4日省 政府令第15號發 布 |
主要內容被1997年9月28日省八屆人大常委 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的《河南省價格監督檢 查條例》代替。 |
| 11 |
河南省行、滯洪區 若乾問題規定(試 行) |
1990年3月17日 省政府發布 |
主要內容被2000年7月29日省九屆人大常委 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河南省實施〈中華人 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代替。 |
| 12 |
河南省圖書報刊發 行管理規定 |
1990年12月2日 省政府令第23號 發布 |
主要內容與2001年12月25日國務院令第343 號發布的《出版管理條例》不相適應。 |
| 13 |
河南省城市建設拆 遷管理辦法 |
1993年12月23日 省政府令第7號發 布 |
主要內容被2002年9月27日省九屆人大常委 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河南省城市房屋拆遷 管理條例》代替。 |
| 14 |
河南省安全技術防 范工程管理暫行規 定 |
1994年9月21日 豫政文〔1994〕236 號發布 |
主要內容被2003年2月27日省政府令第74號 發布的《河南省安全技術防范管理規定》代替。 |
| 15 |
河南省《禁止使用 童工規定》實施細 則 |
1994年9月28日 豫政文〔1994〕241 號發布 |
主要內容與2002年9月18日國務院令第364號 發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規定》不相適應。 |
| 16 |
河南省檔案管理規 定 |
1994年10月2日 豫政〔1994〕68號 發布 |
主要內容被2002年3月27日省九屆人大常委 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的《河南省檔案管理條 例》代替。 |
| 17 |
河南省地震安全性 評價管理辦法 |
1994年11月7日 豫政〔1994〕71號 發布 |
主要內容與2001年11月15日國務院令第323 號發布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不相適 應。 |
| 序號 |
規章名稱 |
發布機關及日期 |
廢止理由 |
| 18 |
河南省經濟合同監 督管理辦法 |
1994年12月12日 省政府令第14號 發布 |
主要內容與1999年3月15日九屆全國人民代 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 同法》不相適應。 |
| 19 |
河南省農村五保供 養工作辦法 |
1995年11月6日 省政府令第20號 發布 |
主要內容與2006年1月21日國務院令第456號 發布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不相適應。 |
| 20 |
河南省公司登記管 理辦法 |
1995年12月30日 豫政〔1995〕84號 發布 |
主要內容與2005年10月27日十屆全國人大常 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 司法》不相適應。 |
| 21 |
河南省公證若乾規 定 |
1997年1月8日 省政府令第30號 發布 |
主要內容與2005年8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 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 正法》不相適應。 |
| 22 |
河南省國家公務員 獎勵暫行辦法 |
1997年1月18日 豫政〔1997〕4號發 布 |
主要內容與2005年4月27日十屆全國人大常 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 務員法》不相適應。 |
| 23 |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 故處理若乾規定 |
1997年6月4日 豫政〔1997〕34號 發布 |
主要內容與2003年10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 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 交通安全法》及2006年7月28日省十屆人大常 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的《河南省道路交通 安全條例》不相適應。 |
| 24 |
河南省醫療廣告管 理辦法 |
1998年10月21日 省政府令第43號 發布 |
主要內容與2006年11月10日國家工商總局、 衛生部令第26號發布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 不相適應。 |
| 25 |
河南省印刷業治安 管理辦法 |
1999年1月4日 豫政〔1999〕3號發 布 |
主要內容與2001年8月2日國務院令第315號 發布的《印刷業管理條例》不相適應。 |
| 26 |
河南省高速公路交 通管理規定 |
1999年6月1日 省政府令第49號 發布 |
主要內容被2004年11月26日省十屆人大常委 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的《河南省高速公路條 例》代替。 |
附件2
省政府決定宣布失效的省政府規章目錄
| 序號 |
規章名稱 |
發布機關及日期 |
失效理由 |
| 1 |
河南省鄉(鎮)級財政管 理試行辦法 |
1984年2月24日省政府發布 |
適應當時情況的規定,自行 失效。 |
| 2 |
河南省戶包治理小流域責 任制若乾規定 |
1984年6月15日省政府發布 |
適應當時情況的規定,自行 失效。 |
| 3 |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貧困 地區扶持資金使用管理暫 行辦法 |
1986年4月13日省政府發布 |
適應當時情況的規定,自行 失效。 |
| 4 |
河南省《水利工程水費核 訂、計收和管理辦法》實 施細則 |
1987年10月16日省政府發布 |
適應當時情況的規定,自行 失效。 |
| 5 |
河南省全民所有制企業廠 長(經理)任期經濟責任 審計暫行辦法 |
1987年11月11日省政府發布 |
適應當時情況的規定,自行 失效。 |
| 6 |
河南省星火獎實施細則 |
1988年6月14日省政府批准 原省科委發布 |
適應當時情況的規定,自行 失效。 |
| 7 |
河南省機關、團體、企業、 事業單位安全保衛工作規 定 |
1988年6月19日省政府發布 |
適應當時情況的規定,自行 失效。 |
| 8 |
河南省科學技術撥款管理 暫行辦法 |
1988年7月7日省政府發布 |
適應當時情況的規定,自行 失效。 |
| 9 |
河南省《全民所有制工業 交通企業設備管理條例》 實施辦法 |
1988年12月22日省政府發布 |
適應當時情況的規定,自行 失效。 |
| 序號 |
規章名稱 |
發布機關及日期 |
失效理由 |
| 10 |
關於開展以勞養武活動的 若乾規定 |
1991年11月7日 豫政〔1991〕99號發布 |
適應當時情況的規定,自行 失效。 |
| 11 |
河南省重點鐵路區段護路 聯防承包管理辦法 |
1994年3月4日 豫政辦〔1994〕11號發布 |
適應當時情況的規定,自行 失效。 |
| 12 |
河南省節約用電管理辦法 |
1994年9月7日 省政府令第11號發布 |
適應當時情況的規定,自行 失效。 |
| 13 |
河南省農業特產稅征收辦 法 |
1995年5月23日 省政府令第16號發布 |
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 經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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