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政任〔2006〕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市人民政府決定:馬士柱任市水利局副局長。
二○○六年九月四日
主題詞: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門。
市人大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法院,市檢察院。
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6年9月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