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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報》(原《河南政報》)

歷史發展

標准文本法定載體 一冊在手政策全有
依法行政重要工具 權益保護法規依據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報》的前身是《河南政報》。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報》(《河南政報》)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刊物,是省政府辦公廳編輯出版的面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政府出版物。以傳達政令為辦刊宗旨。它集中准確地刊登國家和省本級政府的行政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其刊發的文本文件為標准文本,與『紅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一、刊期、版本

  《河南政報》創刊於1949年7月,在創刊號的《前言》中明確了政報的使命:系統地匯集本府所發布的各項重要政策、條例、指示、命令、通報、工作總結、典型材料等,以供各級政府工作同志的研究與參考。我們從創刊初期的政報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解放初期省人民政府的組成、省人民政府成立通令、辦事通則、辦公會議及各種制度以及各種通令、布告、決定、暫行規定、暫行辦法、指示、意見等政策性文件均有刊發。《河南政報》當時為月刊,頁碼不定,少則30餘頁,多則110多頁。版本為16開,豎排繁體字印刷。

公報簡介
  《河南政報》於『文革』期間停辦。1982年在當時戴蘇理省長的關懷下復刊。省政府辦公廳在復刊的《通知》中指出:《河南政報》主要刊登國務院和省政府的重要文件,省政府領導同志的講話,全省調查研究材料及群眾來信和國內外有參考價值的材料。《河南政報》復刊初期為不定期內部發送,頁碼亦不定,版本為16開,橫排簡體字印刷。

   1987年《河南政報》開始月刊定期出版。1989年起面向社會公開發行,國內統一刊號:CN41—1335/D。其辦刊宗旨為:傳達政令,服務改革,面向基層,指導工作。在1997年全國范圍的報刊治理整頓中,經國家新聞出版暑批准,將《河南政報》列為『特殊系列』報刊,其公開發行、訂閱方式不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省政府決定從2002年起《河南政報》改為《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報》,作為省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法定載體,其辦刊宗旨為:傳達政令,宣傳政策,指導工作,服務社會。按月刊定期出版發行,每期56頁,A4開本。國內統一刊號:CN41-1335D,郵發代號:36-3。

二、工作機構

  1993年12月成立了河南政報編輯委員會,省政府秘書長任主任,省政府副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和分管文秘工作的副秘書長或辦公廳副主任任編委副主任,省政府分管分管文秘工作的副秘書長或辦公廳副主任任主編。在1995年12月的機構改革中,經省編委批准,成立了河南政報編輯部,其主要任務是負責《河南政報》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2001年11月經省編辦批准《河南政報》編輯部更名為《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報》編輯室。

  《河南政報》工作得到了歷屆省政府及辦公廳領導的重視和關懷。1994年1月,馬忠臣省長為擴版彩印後的《河南政報》題詞:要進一步加強河南政報工作。1999年5月,李克強省長為紀念《河南政報》創刊50周年題詞:《河南政報》傳達政令,提供信息,指導工作,作用特殊,祝越辦越好。河南省副省長賈連朝、省政府原秘書長魯茂昇曾任編委會主任,省政府原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李至興、王春生曾任編委會副主任;省政府原副秘書長、辦公廳原副主任段德先、宋玉、王獻林、徐玉坤、張明邦、劉尚武、李新民、李慶貴、黃亞林等領導同志先後任本刊主編,省政府副秘書長杜冠章擔任編委會副主任、主編。

   近年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新形勢下,社會各行各業對法規政策的需求越來越迫切。《河南政報》為宣傳貫徹法規政策,促進我省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全面進步發揮積極作用。

  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報》將在宣傳貫徹國家方針政策,促進以法治國、依法行政,建立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進程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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