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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資金使用有沒有暗藏貓膩?農村集體出資的工程項目招投標是否公開透明?集體所有山林、礦產開發中有無權錢交易?今後,這一系列群眾關心的焦點問題,有望在『陽光』下運行。21日,省紀委、監察廳、財政廳、農業廳聯合發布《關於在全省推行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工作的意見》,按照意見要求,今後,全省所有行政村(含社區)與鄉鎮(含街道辦事處),要與『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簽訂協議,在代理服務中心設立統一賬戶,統一管理農村集體『三資』。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一直是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也是農村基層乾部違紀違法問題多發領域。』省紀委負責人說,推行委托代理服務,是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的一次深刻變革,將對鏟除農村基層乾部經濟腐敗的土壤起到關鍵作用。
意見指出,是否將『三資』委托代理,要由全體村民決定。實行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的行政村,會計和出納人員全部取消,只設一名報賬員,負責報賬和村『三資』日常管理。報賬員由村民選舉,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則不能兼任報賬員。
在具體資金管理上,意見指出,要按『一村一賬』的方式分戶核算。各行政村澄清『三資』底數後,結果要向村民公布。
行政村的各項支出,必須注明用途由經手人簽字,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再經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聯簽,報至鄉鎮『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審定後方能入賬。
村級集體投資項目和資產、資源處置是否存在暗箱操作?針對群眾的擔心,意見明確要求,集體資產、資源處置必須公開競價、招投標。村組所有經濟活動必須簽訂正式、規范的合同,不能以口頭協定、個人協議等形式代替。
集體資產、資源的承包、租賃,必須至少提前3天向村民告知,實行公開競價,否則簽訂的合同視為無效。
村裡『三資』具體是如何使用的,至少每季度要向群眾公布一次。任何一個村民都有權到『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查詢本村組『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不得拒絕。
任何侵佔農村集體『三資』案件和涉及農村集體資產出讓、租賃、承包、產權交易中存在的權錢交易,都將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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