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選聽證代表被指涉嫌違法 市民起訴物價局--專題專欄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 簡體版 | 繁體版  
公務員郵箱: 用戶名: 密碼:  
站內搜索:
  您當前的位置 :河南省政府門戶網站 > 專題專欄 > 廉政建設 > 廉政動態 正文
 
機選聽證代表被指涉嫌違法 市民起訴物價局
【字體: 】   2008-10-16   來源: 大河報
 

  鄭州市民趙正軍報名參加供暖調價聽證會無果後,對物價局利用電腦機選聽證會消費者代表的行為不滿,對電腦選出的消費者代表是否能代表消費者利益持有異議,遂將鄭州市物價局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認定物價局電腦機選消費者聽證代表行為違法,昨日,鄭州市中原區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消費者:機選聽證代表涉嫌違法

  趙正軍稱,了解到鄭州市熱力總公司申請供暖價格漲價和物價局征集消費者聽證代表的消息後,他於9月24日去物價局報名。同時,他還建議物價局根據《河南省價格決策聽證辦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由鄭州市消費者協會推薦產生消費者代表。他說,因為由法定的首選主體消費者協會推薦的消費者代表,有利於保障消費者代表的真實性和廣泛性,有利於保障聽證會的公正性和科學性。9月28日,他從媒體上了解到,物價局通過電腦隨機抽取的方式選出了13名消費者代表。

  趙正軍認為,物價局采取電腦隨機抽選消費者聽證代表沒有法律依據,該行為無法保證抽選的消費者代表的真實身份,而此13名消費者代表是否真正代表消費者利益,將對相關部門是否調價起決定性作用。對此,他請求法院依法確認鄭州市物價局電腦機選消費者聽證代表行為違法。

  物價局:機選消費者聽證代表合法

  在法院受理後,記者采訪了鄭州市物價局工農價格處。

  工農價格處有關人士稱,他們是按法定程序選取消費者聽證代表的,按有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規定,消費者代表由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社會團體推薦,但也可以公開選聘。所以用電腦選消費者聽證代表不存在違法。記者問,既然消費者聽證代表由電腦選出,企業的聽證代表不用電腦在內部職工中選出是否公平?這位人士說,《河南省價格決策聽證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經營者代表由申請人推薦。

  此前,工農價格處王炳瑞處長對媒體說,此次暖氣價格調整聽證會,如果消費者報名參加聽證的人太多,最後有可能通過機選的方式,確定聽證會代表名單。9月28日,省會媒體報道稱:『鄭州市物價局公開征集暖氣調價聽證會代表的事,卻遇到了尷尬,沒有想象中的熱鬧。根據鄭州市物價局發布的信息,要面向社會公開征集供暖價格調整聽證會正式代表25人,消費者旁聽代表10人。然而,直到26日18時報名工作結束,報名者只有61人。』

  記者問為什麼報名者少還要用電腦選取消費者聽證代表?該處有關人士說,報名者有61人,人數並不少。

  觀點:3個漲價方案是3個圈套

  昨晚,記者電話采訪了趙正軍。

  趙正軍說,鄭州市熱力總公司向物價局提出3套調價方案實際上就是3個圈套,會出現非此即彼的『三選一』情形,無論消費者代表和專家代表如何挑選方案,都會跳進預設的漲價圈套。按照有關聽證法律規定,只有多數聽證代表持反對意見時,漲價方案纔會被否定。從這個意義上說,決定是否調價的決定權在聽證代表尤其是消費者代表手中。所以,只有本次消費者代表對這3種方案都說NO,漲價計劃纔會流產。

  趙正軍說,價格聽證機關應依法嚴格確定聽證代表。

  說法:不公開企業成本還要起訴

  10月14日,被物價局選中的5名消費者代表想到鄭州市熱力總公司查賬了解企業運營成本,被企業告知『這是機密』,且物價部門已經監審過,因此不同意聽證會代表查賬。『既然消費者無法了解供暖企業的經營成本,他們如何知道供暖漲價是否合理?』這是5名消費者代表提出的強烈質疑。

  『熱力公司要漲價,成本就應公開。』趙正軍說,此前的9月24日,他到鄭州市物價局遞交申請,請求物價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向社會公開熱力公司的運營成本。但該局遲遲不作回復。趙正軍表示,在法定回復的15個工作日,物價局如還不公開熱力公司關於此次價格調整的運營成本,他將再次起訴物價局。

  相關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第三十七條: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公共交通等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制作、獲取的信息的公開,參照本條例執行。

 
關於我們 | 聯系我們 | 網站地圖
主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協辦:河南日報報業集團
 備案序號:豫ICP備050244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