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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決定從2008年秋季學期開始,全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學雜費。但是,平頂山的部分中學卻沒有享受到這項惠民政策,今年他們仍然要交納高額的學雜費。
投訴:學校還在收學雜費
近日,不斷有平頂山市第十三中學的學生家長向記者反映,該校今年秋季還在收取八九年級學生的學雜費,和往年一樣,還是1090元。『國務院不是決定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雜費嗎,為什麼學校還在收費?同樣是共和國的公民,同在一片藍天下,我們為什麼就低人一等?』
據家長介紹,學校對他們的解釋是『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七年級的新生可以享受國家免學雜費政策,八九年級不能享受。
調查:地方規定與國務院『頂牛』
針對學生家長的反映,10月7日下午,記者來到平頂山市第十三中學了解情況。
『我們不會亂收費的,沒有政府的允許,我們怎麼敢收費。』趙校長說,他們學校有1400多名學生,全部住宿,如果不允許收雜費,正常教學難以維持。
針對學生家長的疑問,趙校長拿出了平政辦(2008)60號文讓記者看。在這份名為《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於規范義務教育階段辦學體制改革試驗工作的意見》中第五條規定:對已在寄宿制學校就讀的學生,可執行原收費政策直至畢業。按照這份文件規定,平頂山市包括第十三中學共有五所中學可以執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
但是,記者查閱國發〔2008〕25號《國務院關於做好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的通知》,卻沒有發現『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規定,只是要求『全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學雜費』,顯然應該是包括所有的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的中小學生。
追問:學校疑似『雙重受益』
按照國務院規定,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所需資金由省級人民政府統籌落實,省和省以下各級財政予以安排;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制訂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准,確保落實到位和逐步提高。
且不說『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收費是否合理,既然向八九年級學生收取了學雜費,應該就不能再享受到政府對這一部分學生的公用經費撥款,但是在記者的采訪中得知,平頂山市第十三中學有既收學費又申請經費,『雙重受益』的嫌疑。
趙校長告訴記者,他們向市教育局普教科上報的學生數是1400多名,七八九年級的學生全報了。至於教育局按多少學生撥經費,他不知道,學校現在已收到預撥經費20多萬元。
記者隨後從平頂山市教育局計財科了解到,他們接到的第十三中學預撥經費學生數是包括七八九三個年級的。平頂山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則告訴記者,教育局還沒有上報各個學校今年的具體學生數。十三中的經費暫時是按去年上報的七八九三個年級的人數預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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