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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來,河南省信陽市兩級法院積極探索和諧執行新機制,逐步實現了執行工作良性循環,為國家、集體、人民挽回經濟損失2.5億元。
信陽市中院與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聯合下文,將執行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體系,實行一票否決。信陽中院還加強了與公安、工商、銀行、房產等13家職能部門的聯系,制定《關於建立聯動制約機制切實解決人民法院『執行難』問題的意見》,及時啟動聯動制約機制,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並建立了法院內部解決『執行難』的長效機制,制定了10多個配套實施的規范。
為營造良好的執行環境,信陽中院充分利用多種形式和途徑,大力宣傳執行工作,向社會發出『不讓一件執行案件石沈大海』的承諾,同時在新聞媒體曝光賴賬戶名單360人、涉案350起,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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