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社會--專題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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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社會
【字體: 】   2006-09-22   來源: 省發展改革委
 

  和諧社會是社會大系統中各要素之間,以及與系統外的各因素之間,融洽勻稱、配合得當、可控有序的良性運行狀態的社會,歸結至要素組成表現為五個方面的統籌發展和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根據新世紀新階段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要求和我國社會出現的新的趨勢新特點,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並以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為目標、為基礎、為動力的社會。主要體現在人自身的和諧(個性和諧)、人與社會的和諧,以及人與自然的和諧三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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