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集群--專題專欄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 簡體版 | 繁體版  
公務員郵箱: 用戶名: 密碼:  
站內搜索:
  您當前的位置 :河南省政府門戶網站 > 專題專欄 > 十一五規劃 > 專業術語 正文
 
產業集群
【字體: 】   2006-09-22   來源: 省發展改革委
 

  集群英譯為cluster,本意為相同或相似的事物在某地集中出現,後被引用到經濟學。1995年美國波特教授在《國家競爭優勢》一書中再次提出產業集群的概念,認為產業集群是指由與某一產業領域相關的相互之間具有密切聯系的企業及其他相應機構組成的有機整體。產業集群具有以下特點:首先,產業集群內的企業和其它機構與某一產業領域相關,這是產業集群形成的基礎;其次,產業集群內的企業及其它機構之間具有密切聯系,是整個聯系網絡中的一個個節點,這是產業集群形成的關鍵;第三,產業集群是一個復雜的有機整體,不僅包括企業,而且還包括相關的商會、協會、銀行、中介機構等,這是產業集群的實體構成。

 
關於我們 | 聯系我們 | 網站地圖
主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協辦:河南日報報業集團
 備案序號:豫ICP備050244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