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涉外婚姻糾紛增多,2004年近1/4的涉外婚姻解體,為了維護我國婦女的權益,3月7日,張海迪、敬一丹等16名女政協委員提交提案,要求辦理涉外婚姻時外國人須出具本人資產證明.
您怎麼看待涉外婚姻?您認為我國對涉外婚姻的保護力度夠不夠?您覺得張海迪等人的提案是否可行?
網友:greatwallstudio IP:61.172.210.*這是國際私法問題須用條約解決
純粹不懂法......這是國際私法的問題,需要國與國之間的條約來確定,利用衝突規范來解決。哎......
新浪網友IP:84.193.239.*中國人應該運用所在國家的法律保護自己
正常情況下,在中國婦女實際獲得涉外婚姻的同時,對方已經具備可支付涉外婚姻的經濟能力和信用條件---這是你所能獲得結婚簽證的前提條件,否則對方在對方的國家是不應許實施涉外婚姻,很多婦女的權利沒有得到完全保護,實際上是因為她們生活在一個陌生的國家,語言障礙阻隔了她們不能很好的了解當地法律更談不上運用法律保護自己,有的人甚至就沒有法律意識,或者本就是功利婚姻。就歐洲而言,如果涉外婚姻解體,那麼男性會付出相應的贍養費,財產也是嚴格按照婚約進行劃分。只要中國公民有法律意識並運用法律保護自己,我想一切都可以盡量去避免,畢竟發達國家的法律制定和實施都更完善。
新浪網友IP:219.137.240.*更應檢點自身的婚姻觀念
乾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何況婚姻,關鍵在於女的自己要注意規避。其實,中國婦女的涉外婚姻多無好結果的真正原因,還不是文中所說的那兩點,而是在於這兩點:(1)自身往往是以功利的目的為主,一開始就為婚姻埋下禍根。(2)以中國式婚姻文化理解和期待西方的婚姻生活,將婚姻當作一輩子的依靠,在婚姻生活中沒有獨立性,一有風波就顯得很慘。其實,中國人特別是婦女,更應檢點自身的婚姻觀念。
新浪網友IP:58.33.231.*當事人應該自己承擔選擇的後果
真是滑稽,我們納稅不是為了這種無聊的提案
她們都是成年人,自己有選擇的權利,當然也要自己承擔後果。
拜托人大代表提些對大多數納稅人有意義的提案。
實在是荒謬!婚姻自由,與外國人結婚是當事人自己的自由選擇,沒有外國人強迫中國女人與其結婚.如 果需要人權保護,中國駐海外的使領館應該擔負起責任.本人生活在歐洲多年,現實情況是,多數中國女人與歐洲人結婚只為身份,婚姻失敗是中國女人自己的選擇.
新浪網友IP:221.137.242.*逆向思維就可看出這提案有多荒唐
逆向思維一下就可以看出這提案有多荒唐:中國人娶了外國老婆是不是也要向外國政府提交手寫的保證書一份?
或者咱們自己結婚是不是也得向張大姐手寫一份保證書承諾對老婆如何如何....
法律讓這些人制定,無語了
新浪網友IP:211.80.38.*該受到保護的是外國男人
這種能怨外國人嗎?大部分中國女人嫁給老外還不是為了出國,拿國外的護照,也不挑人就嫁了,等達到目的就把別人甩了,這樣看來,需要保護的應該是那些跟中國女人結婚的外國男人。
新浪網友IP:202.112.93.*請委員們多提點有用的意見吧
海迪姐姐是伴隨我成長的偶像,但現在我實在是想對你說一聲,好好利用人民給予你的機會多提點有用的提案,如果沒有也不要開這種玩笑了。
新浪網友IP:219.229.23.*兩會不是嘩眾取寵的場所
很多提案都是些芝麻小事,這值得拿到這種大會上討論嗎?完全可以讓某些部門自行運作去解決。開大會是有成本的,要追求效率最大化,而不是讓某些人通過提出些稀奇古怪的提案來嘩眾取寵的場所!
新浪網友IP:60.221.231.*我建議涉外婚姻應該有四層保證
首先,應該居委會大媽開常委會審核通過;
第二,居委通過後交由該婦女單位,該單位必須召開全單位黨委擴大會議討論,並同意;
第三,單位同意後交中央辦公廳或國務院辦公廳審批,蓋章;
第四,外國男人寫保證書,交由中央軍委備案,一旦違約,中央軍委派陸戰隊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