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流行性感冒(AVIAVINFLUENZA)簡稱禽流感(AI),是由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烈性人畜共患傳染病。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被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列為A類動物疫病,我國將其列為一類動物疫病。
為確保在發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應急處理,保障我省養禽業的健康發展,促進出口貿易和經濟社會發展,保護人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疫情的確認和分級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由農業部和省級認定的專家進行現場臨床診斷,可懷疑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經省級動物疫病實驗室按《高致病性禽流感診斷技術》(GB燉T18936-2003)方法進行血清學監測(水禽不能采用瓊脂擴散試驗)結果為陽性的,可確定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作為各地采取撲殺等緊急撲疫措施的依據;經國家禽流感參考實驗室或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區域性禽流感實驗室(BSL-3)病毒分離和鑒定(包括神經氨酸?亞型測定)作為最終確診。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的診斷程序1.省級畜牧獸醫部門接到疫情報告後,派2名以上禽流感專家到現場進行臨床診斷,可懷疑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2.對懷疑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及時采集病料送省級實驗室進行血清學檢測(水禽不能采用瓊脂擴散試驗),診斷結果為陽性的,可確定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對疑似病例必須派專人將病料送國家禽流感參考實驗室(哈爾濱獸醫研究所)作進一步鑒定,病料不得郵寄。
3.國家禽流感參考實驗室(哈爾濱獸醫研究所)對送檢的病料進行病原分離和鑒定,並將結論報農業部。
4.農業部最終確認或排除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二)疫情的分級
依據高致病性禽流感發生的數量、傳播速度、流行范圍和趨勢,將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劃分為三級:
1.一級疫情:在短時期內發生疫點多或發病禽群數量特別大的,以及其它特殊情況省級指揮部難以控制和撲滅的。
2.二級疫情:有兩個以上省轄市同時發生疫情;在30日內發生10個疫點以上的;或5個以上的縣連片發生疫情的;在30日內發病禽群在10萬只以上的;其它特殊情況需要劃為二級疫情的。
3.三級疫情:二級疫情以下所發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二、指揮系統
成立省政府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長任指揮長。指揮部成員由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畜牧局、衛生廳、公安廳、交通廳、商務廳、工商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軍區後勤部、武警河南總隊、省糾風辦、鄭州鐵路局、省監獄管理局等有關單位負責同志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畜牧局,負責日常工作。
指揮部的職責:
制定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重大政策;組織擬定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規章制度;組織協調和部署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指揮撲滅疫情;監督管理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決定啟動、停止本預案。辦公室的職責:收集疫情和分析預測發展態勢;組織、協調、監督各地各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提出啟動、停止(解除)本預案的建議;組織執行本級指揮部所啟動的預案,及時調配疫情處理和損失補助所需的資金和物資。
三、各級政府、部門的具體職責
(一)政府職責
各級政府對本地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負總責,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是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第一責任人。
各級政府負責落實本行政區域防治經費及疫情應急控制所需經費;本行政區域內發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時負責發布封鎖令。
(二)部門職責
1.畜牧獸醫部門
(1)做好疫情的監測、報告,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診斷疫病,迅速對疫情等相關情況作出全面分析,並制定疫情控制和撲滅的技術方案。
(2)調集動物防疫和動物防疫監督人員參加疫情的控制和撲滅工作。
(3)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提出封鎖建議,並參與組織實施。
(4)監督、指導疫區內禽的撲殺、禽屍體和禽產品的無害化處理工作;疫點、疫區內污染物等實施消毒和無害化處理;飼養場所及周圍環境的嚴格消毒。
(5)組織對受威脅區易感禽實施緊急免疫接種。
(6)對受威脅區內的易感禽類及其產品進行監測、檢疫和監督管理。
(7)建立緊急防疫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疫苗、藥品、診斷試劑、器械、防護用品、交通及通訊工具等。
(8)對封鎖、撲殺禽類、無害化處理、消毒、緊急免疫接種等所需費用及補貼所需資金作出評估,並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9)培訓獸醫專業技術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建立疫情處理預備隊。
(10)參與組織對疫點、疫區及其周圍群眾的宣傳工作。
2.財政部門:負責籌集、劃拔緊急防疫儲備金。會同畜牧獸醫部門制定資金使用計劃和管理辦法,負責監督儲備金的使用。
3.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4.衛生部門:負責疫區內人員的預防和疫病監測工作。
5.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出入境禽類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並及時向當地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揮部辦公室通報有關情況。
6.公安、武警部門:參與做好疫區封鎖、疫區內禽的撲殺,加強疫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7.工商部門:根據對疫區封鎖情況,關閉疫區內的畜禽及其產品交易市場。
8.商務部門:積極配合畜牧獸醫部門落實禽類屠宰場的有關防疫措施。
9.交通、鐵路部門:負責優先運送控制撲滅疫情人員、物資、藥品和器械,配合畜牧獸醫部門作好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設置及疫區封鎖工作。
10.糾風部門:配合畜牧獸醫部門做好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的設置、管理和疫區的封鎖工作。
11.軍隊、司法等部門:按照各級政府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揮部的統一部署,配合畜牧獸醫部門,做好緊急疫情處理工作。
四、應急措施
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必須加強對轄區內從事禽類飼養、經營及禽類產品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的監督管理,發現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接到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報告時,必須立即報告同級指揮部辦公室,並報省級指揮部辦公室指派專家趕赴現場,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和采集病料送檢。同時對發病禽群實行臨時隔離措施,限制同場(戶)禽只及其產品的流動,並監督消毒措施的實施。
經初步診斷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後,疫區所在的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必須立即到達現場,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立即調集動物疫情處理預備隊;向同級政府提出發布封鎖令的建議,同級政府應當立即發布封鎖令。疫區所在地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提出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的建議。
疫區所在地指揮部要立即啟動預案,召集指揮部成員會議,研究分析疫情,制定綜合性應急控制和撲滅方案,各部門根據本預案規定職責立即行動,針對疫點、疫區、受威脅區分別做出封鎖、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緊急監測、緊急免疫接種等措施(各項具體措施詳見附件)。
五、各級指揮部的應急反應
三級疫情由省轄市指揮部負責指揮控制;二級疫情由省指揮部負責指揮控制;一級疫情報國家總指揮部負責指揮控制。疫情所在地縣級指揮部負責組織落實綜合性控制和撲滅措施。凡發生疫情時,省指揮部應組織全省立即實行疫情日報和零報告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都要建立應急防疫物資儲備制度,主要儲備疫苗、診斷試劑、消毒藥品、消毒設備、防護用品等物資。儲備庫要依托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由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建設和管理。
(二)資金保障
各級財政設立的重大動物疫情控制儲備資金,要保留常年規模,優先保證高致病性禽流感緊急疫情控制和撲滅工作的需要。主要用於應急防疫物資儲備、封鎖、隔離、緊急免疫接種、檢疫、消毒、無害化處理、監測和對撲殺病禽及同群禽的飼養者進行補貼等方面。
撲殺補助標准:雛雞2-3元燉只,成年雞12-20元燉只;雛鴨3-4元燉只,成年鴨18-20元燉只,雛鵝4-6元燉只,成年鵝25-30元燉只;種雛禽10-15元燉只,成年種禽18-35元燉只(根據品種、代次和日齡大小確定);其它禽類參照相關標准執行。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控制應急預案的通知》(豫政辦〔2003〕79號)精神,撲殺補償資金由省、市、縣財政和飼養者個人按5?2?1?2的比例負擔;應急防疫物資儲備、封鎖、隔離、檢疫、消毒、無害化處理、監測等資金由省、市、縣財政按5?3?2的比例負擔。疫苗經費由省、市、縣財政按3?3?4的比例負擔。
(三)技術保障
各級要設立高致病性禽流感監測實驗室,負責禽流感血清學監測和技術指導工作。省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設立由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畜牧獸醫科研教學等單位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河南省高致病性禽流感現場診斷專家組,負責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現場診斷、提出控制和撲滅疫情的技術措施建議、現場指導技術措施的實施、參與疫情控制效果的評估等。
(四)人員保障
各級指揮部要組建由各有關成員單位人員組成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控制預備隊,並要加強培訓,提高隊伍素質,確保其正常運行。
各級指揮部要定期組織開展緊急疫情應急行動模擬演練,演練形式包括分部門的專項演練和綜合演練。模擬演練要重點檢驗統一的指揮系統,緊急疫情信息報告系統,疫情預防控制系統的應急處理能力。
七、其它事項
(一)所有附件都是本預案的組成部分,是對相關內容的補充和說明,具有與正文同等的效力。
(二)實施本預案過程中所采取的各項措施均為強制性措施,涉及到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應當執行。
(三)違反本預案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附件:1.應急防疫物資儲備及管理
2.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控制預備隊
3.河南省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報告
辦法
4.疫點、疫區、受威脅區
5.封鎖
6.禽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
7.消毒
8.撲殺補助評估
附件1
應急防疫物資儲備及管理
一、應急物資儲備種類及數量
(一)疫苗(種類、數量)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視實際情況儲備,可以和生物制品廠簽定合同,交納預定金代儲,確保發生疫情時所需疫苗的及時供應。
(二)診斷試劑
高致病性禽流感抗原及其標准血清。其它診斷試劑視實際情況作適當儲備。
(三)消毒藥品
省級儲備氫氧化鈉不少於50噸,市級不少於5噸,縣級不少於1噸。其它消毒劑儲備省級不少於30噸,市級不少於3噸,縣級不少於1噸。
(四)常用消毒設備
1.高壓消毒機、輕便消毒器等。
2.消毒容器:20昇、50昇。
(五)防護用品
透氣連體褲、重膠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風鏡。
(六)其他用品毛巾、手電筒、10毫昇注射器、針頭、采樣器械等。
(七)運輸工具
密封防護卡車。
(八)密封用具
高強度密封塑料袋儲備,省級不少於1000個,市級不少於500個,縣級不少於200個。
(九)通訊工具
移動電話、大功率車載電話、對講機。
二、管理辦法
1.應急物資儲備於各級高致病性禽流感物資儲備庫。
2.應急物資儲備由各級畜牧局負責管理,由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揮部辦公室調配。
3.應急物資根據其有效期進行更換,保持所有應急物資隨時處於有效狀態。
4.應急物資僅用於控制和撲滅高致病性禽流感,不得挪用。
附件2
高致病性禽流感控制預備隊
一、動物疫情處理預備隊組建
1.獸醫專業人員:包括獸醫行政官員、臨床診斷技術人員、動物免疫人員、動物檢疫人員、動物防疫監督人員、動物疫病檢驗化驗人員;
2.消毒、撲殺處理輔助人員;
3.公安人員;
4.衛生防疫人員;
5.其他方面人員。
二、任務
按照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揮部辦公室的要求具體實施有關疫情處理工作。
三、培訓
預備隊組成後,應當對預備隊人員進行系統培訓,培訓內容包括:1.動物疫病知識。包括:流行病學、臨床癥狀、病理變化、檢疫、檢驗要點等;
2.預防、控制、撲滅動物疫病的知識。包括:
(1)技術知識:病料采集及送檢,免疫注射、消毒、疫情監測等;
(2)疫點、疫區、受威脅區的劃分和管理;
(3)隔離、封鎖、撲殺及無害化處理;
(4)動物防疫法律、法規;
(5)監督檢查站的設立與工作開展;
(6)其他。
3.個人防護知識。
4.治安與環境保護。
5.工作協調、配合要求。
6.其他。
附件3
河南省高致病性禽流感
報告 辦法
一、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發生或疑似發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時,必須在2小時內向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報告。接報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立即報告同級指揮部和上一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
二、疫情報告形式:實行日報、快報、旬報、月報和年報制度。其中日報為每日下午3時前報送,月報為每月3日前報送上月的疫情,年報為每年1月10日前報送。具體報表式樣和報送方式按省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三、建立疫情報告崗位責任制:各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揮部辦公室都要確定一名負責人負責疫情報告工作,並固定專人負責收集、匯總、分析、上報等具體事宜。要建立疫情報告崗位責任制,並逐級抓好落實。對於違反規定,耽誤工作者,要追究單位領導和具體責任人的責任。
四、疫情報告內容:包括疫情發生時間、地點、發病禽種類、月齡、發病數量、死亡數量、同群數量、撲殺數量、臨床癥狀、專家現場診斷初步結果、免疫情況、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報告的單位、報告人、負責人。
附件4
疫點、疫區、受威脅區
一、疫點:疫點是指患病動物所在的地點。一般是指患病動物所在的場(戶)或其他有關屠宰、經營單位。
二、疫區:疫區是指以疫點為中心,半徑3公裡范圍內區域。
三、受威脅區:受威脅區是指疫區外順延5公裡范圍內的區域。
附件5
封鎖
一、由所在地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
二、封鎖令的發布:當地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報請同級政府對疫區實行封鎖,同級政府在接到報告後,應在24小時內發布封鎖令。
三、封鎖的實施:對疫點、疫區、受威脅區采取不同的處理措施。
1.疫點
(1)嚴禁人、畜禽、車輛的進出和畜產品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運出,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出入時,須經所在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批准,經嚴格消毒後方可出入。
(2)對所有的病禽、同群禽及其產品,在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監督指導下進行撲殺及無害化處理。
(3)疫點出入口必須有消毒措施,疫點所有的運載工具、用具、禽捨、場地等必須進行嚴格消毒。動物糞便、墊料、飼料等可能受污染的物品必須在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監督指導下進行無害化處理。
2.疫區
(1)交通要道建立臨時性消毒站,設置專人和消毒設備監視動物、動物產品流動,並對進入人員、車輛進行消毒。
(2)對所有的禽類,在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監督指導下進行撲殺及無害化處理。
(3)停止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移動。
3.受威脅區(1)對所有易感動物進行緊急免疫接種。接種順序從內向外進行。一周內完成。
(2)對相關動物實施疫情監測,掌握疫情動態。
四、臨時消毒設施包括地面固定臨時消毒設施和移動噴灑消毒設施。
1.地面固定臨時消毒設施的大小為長10米與路面等寬,周圍用土圍起15厘米,底層鋪塑料薄膜,上鋪麥秸或稻草達15厘米厚,然後用5%氫氧化鈉溶液將墊草噴濕,並始終保持該狀態。
2.移動噴灑消毒設施:主要交通路口使用高壓噴霧器,其它路口配備兩個普通噴霧器,使用無毒、無刺激消毒劑對過往車輛及行人進行噴霧消毒。
五、封鎖要求:每個路口設立明顯標志,實行24小時值班把守,每班至少4人,其中1名公安人員,負責維持秩序;1名動物防疫監督人員,負責防疫技術;2名消毒人員負責對過往車輛人員噴霧消毒。小的便道路口實行暫進截斷,停止使用。
動物糞便及墊料無害化處理辦法為堆積發酵。要就地堆起,外用不少於5厘米厚的泥土密封60天。
六、撲殺:參加人員都要穿戴防護隔離服,16層以上的口罩,重膠手套,防護眼鏡,防護靴。
撲殺要在無害化處理地點進行。禽類可用柴油將其全身噴灑均勻然後焚燒的辦法。
七、封鎖令的解除
疫區內所有禽類按規定撲殺並無害化處理後,在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監督下,進行徹底消毒,經過21天觀察,並經動物防疫監督人員審驗,認為可以解除封鎖時,由當地畜牧獸醫行
政管理部門向原發布封鎖令的政府申請發布解除
封鎖令。
附件6
禽及其產品的無害化處理
詳見國標《畜禽病害肉屍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GB16548—1996)》。
附件7
消毒
一、消毒前的准備
1.消毒前必須清除污物、糞便、飼料、墊料等;
2.消毒藥品選用氫氧化鈉,配成5%的溶液濃度。
3.備有噴霧器、火焰射槍、消毒車、消毒容器等。人員要穿戴消毒防護器具(如口罩、手套、防護服、防護靴等)。
二、消毒
1.養殖場的金屬設備的消毒,可采取火焰或浸泡方式消毒;2.圈捨、場地可采用先噴灑消毒液,再撒生石灰,然後薰蒸的方式,每周一次。
3.飼料、墊料等,可采取深埋發酵處理或焚燒處理等方法;
4.糞便等,可采取堆積密封發酵或焚燒處理等方法;
5.飼養、管理等人員,可采取淋浴消毒;飼養、管理人員的衣帽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可采取消毒液浸泡、高壓滅菌等方式處理;
6.車輛、疫點內辦公區、飼養人員的宿捨、公共食堂等場所,可采取噴灑消毒液的方法。
附件8
撲殺補助評估
為了保護飼養者的合法權益,減少他們的經濟損失,必須在撲殺前對存欄的活禽及其產品進行合理的評估。
一、評估小組:由有關部門兩名以上專業人員組成。
二、評估對象:被撲殺的禽類、銷毀的禽類產品和其他需要被燒毀的欄捨、飼養及飲水用具、飼料等物品。三、評估結果:須經評估小組簽名,經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揮部辦公室確認,方為有效。
四、評估執行程序:按國家規定評估程序執行。
五、根據國家有關精神和我省實際情況,對拒絕免疫的飼養場(戶)不予補貼等。
六、登記:戶主或場名、地址、動物種類、代次、日齡、體重、性別、數量。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