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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份,省環保局對全省自2003年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以來,查處的環境違法案件的整改落實情況逐一進行核查。昨日,省環保局通報了核查情況,這些案件基本查處到位,共有249名國家公職人員因與這些案件有關,而受到政紀處分。
據了解,此次核查中,有41起案件為重點督察對象,其中有8起是國家掛牌督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掛牌督辦,流域限批的環境違法案件,還有一些是省掛牌督辦和列入『黑名單』的環境違法案件。核查結果顯示,這些案件基本已整改到位。
開封市永大化工有限公司生產廢水直接外排,氨氮嚴重超標,去年6月被國家掛牌督辦,開封市政府對其實行了停產治理,環保部門對其追繳排污費7萬多元,並處以10萬元罰款。去年6月,該企業開工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去年9月底完工。目前已處於試運行狀態,廢水已實現達標排放。平頂山焦化企業大氣污染問題被省掛牌督辦後,省環保局督促當地對40家焦化企業實行綜合整治,對26家污染嚴重、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的企業實行了關閉,對保留的14家焦化企業進行了廢氣綜合利用和生產廢水治理。
鶴壁市山城區湯河沿岸化工助劑生產企業被省掛牌督辦後,當地政府出臺了化工企業實施整體搬遷入園的方案,目前已對金昌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實行了關閉,華夏助劑有限公司等化工企業將於年底前搬遷至化工園區。
另據了解,專項行動開展5年來,我省共對249名公職人員做出了政紀處分,其中最高級別的乾部為副市級。
省環境監察總隊副總隊長馬書勇告訴記者:本次核查也發現了個別環境違法案件未能整改到位。特別是對依法關閉取締的企業,未能按照我省規定的『斷水斷電、拆除設備、清除原料、吊銷執照、恢復原貌』等五條標准落實到位。環保局將對這些案件繼續督察。(記者鄭松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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