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4日,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和省教育廳公布國家助學貸款違約者個人信息,提醒223名借款畢業生務於30日內歸還貸款欠息。
2005年,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與河南省教育廳合作建立了『強化高校管理、激勵約束並重、各方共擔風險』的國家助學貸款『河南模式』。2005年至2007年的三年間,共有24.3萬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接受助學貸款16.6億元,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截至2008年4月20日,已有7617名學生按規定支付利息或償還本金,但尚有223名借款畢業生拖欠利息,約佔2006年畢業借款學生的2.8%,欠息總額約3.8萬元,拖欠期限超過一年。
有關部門提醒,拖欠利息學生務於30日內(5月5日起算)按照以下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在原預留的還款賬戶內存足個人應付利息,詳情請諮詢各高校學生資助中心;告知畢業高校自己新的工作單位、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歸還貸款利息確有困難的,請向高校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協商處理違約事宜。
對逾期不還且不與高校聯系(或雖聯系但協商未果)者,其違約信息將進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教育部大學生學歷查詢系統等社會征信系統,這樣會對違約者以後的工作、生活造成重大影響。(記者王暉 實習生王春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