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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鄭州海關的消息,從4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正式施行。據了解,新《辦法》包括增加企業管理類別,明確提出海關與企業建立合作伙伴關系等惠及廣大誠信企業的一系列措施。
海關對企業實行分類管理,是海關根據企業誠信記錄而采取的差別管理措施。該《辦法》的制定是海關總署自1999年6月實施企業分類管理制度以來的第一次修訂完善。與原有的企業管理制度相比,該《辦法》有了許多新的變化。
《辦法》首先調整了企業類別設置。在原有的4個管理類別的基礎上新增了AA類管理類別。AA類和A類企業適用相應的通關便利措施,但對新增加的AA類企業,海關還將實行信任放行,指派專人負責協調解決企業辦理海關事務的疑難問題。而對C類和D類企業將采取嚴密監管措施。
《辦法》還降低了高類別企業評定『門檻』,如A類企業的評定標准從過去的『已適用B類管理2年以上』,縮短為1年;上年度進出口總額從3000萬美元以上,下降至50萬美元以上。與此同時,該《辦法》也擴大了企業分類管理的適用范圍,並將『紅、黑名單』制度和大型高新技術企業便捷通關制度適用的通關便利等措施吸收歸並其中。
據悉,目前河南省有進出口『紅名單』企業5家,A類企業84家,B類企業5000餘家。對於我省企業而言,由於《辦法》降低了企業分類評定標准,從而使那些誠信守法但年進出口貿易額較低的企業有望『昇級』為高類別企業,享受到更多的通關便利,進一步減少通關成本。(記者陳學樺通訊員常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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