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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列剛剛實施或者即將實施的管理和准入制度,為農產品進出口設置了一道道門檻,河南農產品出口也面臨更大的挑戰。
根據要求,出口農產品將全面實施注冊登記制度。所有出口農產品的種植、養殖、加工、包裝、存放單位都被納入注冊登記范圍。從2007年10月1日起,未經注冊登記的水生動物養殖場、中轉場、稻草加工熱處理企業不得出口;10月15日起,未經注冊登記的飼料、飼料添加劑、寵物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不得出口;11月1日起,未經注冊登記的果園和包裝廠的水果不得出口;12月1日起,未經注冊登記的企業生產的種苗花卉不得出口;從2008年4月1日起,未經注冊登記的企業生產加工的其他農產品不得出口。
在加強出口管理的同時,對進口企業也全面實施備案管理制度。從2007年12月1日起,只有經過備案管理的收貨人或代理人纔能申請進口農產品的檢疫審批和報檢工作。
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有關人士表示,檢驗檢疫部門將加大對企業生產加工經營活動的監督,並建立企業誠信管理制度,做好良好和不良記錄。同時加大對進口農產品的檢驗檢疫把關力度,對進口不合格農產品,無有效除害處理方法的,一律作退運或銷毀處理,並由總局向國外發出違規通報,要求進行調查並采取有效的改進措施。(記者陳學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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