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辭白帝彩雲間,千裡江陵一日還。』如果說四川是李白故鄉的話,那麼,在被流放夜郎途中遇赦時,一生都在思念故鄉的李白,到了家門口卻為什麼沒有回家看看呢?圖為長江三峽。
朝辭白帝彩雲間,千裡江陵一日還。兩岸猿聲啼不盡,輕舟已過萬重山。天寶十四年(公元755年),『安史之亂』爆發,李白在江南欣然接受邀請,成為永王李的幕僚。之後,永王因觸怒肅宗被殺,李白站錯了隊,被投進大牢,不久又被流放夜郎,勞動改造。但途中遇赦,寫下《早發白帝城》。
白帝城位居長江三峽頂端,站在白帝山上,早年長期生活的綿陽已經在望——李白25歲出川,『仗劍去國,辭親遠游』,直至陰錯陽差地『夢游』白帝城,已然34年矣,25歲的小伙子已成59歲的糟老頭。但一生都在思念故鄉的李白,在到了家門口的情況下,不僅沒有回家看看,卻唱著『千裡江陵一日還』,高興得屁顛屁顛地告別了故鄉。不是『天子呼來不上船』嗎?怎麼一紙赦令,就是說你雖然有罪,但皇恩浩蕩,免了,不是安排工作崗位,只是赦你個自由,能夠游山玩水了。這,咋就讓他一下子忘掉故鄉,不『故園三十四年』一回呢?
日本著名李白問題研究專家松浦友久教授有一個詰問——李白25歲出川後,為什麼一生沒有重返四川?
李白既然『辭親遠游』,他的父母理當健在。
『李白27歲在湖北安陸結婚,婚後是該帶上夫人認認家門、拜見公公婆婆的;至少有了一雙兒女後,夫妻倆是該帶著兒女回家認認家門,拜見祖父祖母的;李白自請還山,離開長安,自商州東去,綿陽與商州並不太遠,他沒有回去;父母亡故,唐代風俗是必須守墓三年,且一有機會,還應掃祭父母之墓……』王元明先生說,『李白出川後,不僅自己一生不曾再回綿陽,就是妻子、兒女也不曾到過四川。』
面對詰問,李白研究專家大抵只能以李白性格與氣質為托詞,說什麼李白是天生的流浪者,一生都在炮制那壇思鄉的老酒,卻永遠不願意打開喝,這是詩家燃燒靈感、沈淀鄉愁。或者乾脆就說,李白是『老外』——用這潛臺詞,似乎什麼復雜的問題都能簡單地迎刃而解:『老外』和咱不是一個樣子,要是一樣,那他還是『胡人』?
這種答案,比風都輕。把李白放到大背景中去解讀,行不通;放到小背景中去解讀,還是行不通。
李白就是胡人,也首先是在中國文化大背景中追求政治進步、並用漢語與漢文化寫作的中國文化人,他的行為,必須符合中國文化的要求,不然寸步難行。在《上安州裴長史書》中,他辯駁自己被污,自陳就很『中國』:『昔與蜀中友人吳指南同游於楚,指南死於洞庭之上。白服慟哭,若喪天倫。炎月伏屍,泣盡而繼之以血。行路聞者,悉皆傷心。猛虎前臨,堅守不動。遂權殯於湖側,便之金陵。數年來觀,筋肉尚在。白雪泣持刃,躬身洗削,裹骨徒步,負之而趨。寢興攜持,無輟身手,遂丐貸營葬於鄂城之東。故鄉路遙,魂魄無主,禮以遷窆,或昭朋情……』
對李白先後『倒插門』於兩位前朝宰相之家,某些李白研究專家歸因於李是『胡人』——『胡人』可以『胡來』,專家自可將一切『胡說』進行到底。
27歲時,李白與前朝宰相許圉師的孫女許氏結婚,『招贅』在安陸許家。這期間,李白雖然漫游天下,但每到年終歲末,大都歸家安陸,享受天倫。許氏去世後,李白再做『上門女婿』,『招贅』梁園(開封)宗家,他的第二任妻子宗氏,是前朝宰相宗楚客的孫女。李白『十載客梁園』期間,還是漫游天下,還是常回家看看。其間,對寓居任城(今山東濟寧)、與前妻許氏所生的一雙兒女伯禽、平陽,李白不時看望,也托朋友不時代為看望。李白『以為士生則桑弧蓬矢,射乎四方』,但作為丈夫、父親,他沒有忘乎自己的責任;作為朋友,他沒有忘乎吳指南的靈魂安頓。
作為兒子,李白為什麼一『辭親遠游』,就一生與父母『一刀兩斷』呢?
假如某個家伙還把李白與父母的這種『一刀兩斷』,解讀為覓詩句『抽刀斷水水更流,舉杯消愁愁更愁』,那就不但是無聊,而是無恥了。
『千裡江陵一日還』不能證明李白家在洛陽,卻能反證四川不是他的父母之邦!
『斗雞徒』涅為中國『詩仙』?
上有所好,下必趨之。因為玄宗好『傾國之色』,就『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讓天下百姓改變生育觀念。
玄宗也是人,與他的臣民沒啥區別;但玄宗手握天下,他的所好指向『傾國之色』的楊玉環時,哥哥楊國忠就當了宰相,姊妹就都被封了大國夫人(杜甫《麗人行》有『賜名大國虢與秦』)。這樣的話,那天下父母就得個個改變心願,誰都看輕生下男孩,只圖生個千金了。
白居易的《長恨歌》,是大唐出了大事——『安史之亂』後的『傷痕文學』。『不重生男重生女』能席卷天下,甚至不能小看李白為玄宗的鼓與呼——他的《清平調詞三首》,寫的是『雲想衣裳花想容,春風拂檻露華濃』;『借問漢宮誰得似?可憐飛燕倚新妝』;『名花傾國兩相歡,長得君王帶笑看』。他的詩,簡直是一場『不重生男重生女』的『義務教育』。杜甫的《麗人行》,寫的是『三月三日天氣新,長安水邊多麗人』;『黃門飛不動塵,御廚絡繹送八珍』;『炙手可熱勢絕倫,慎莫近前丞相瞋』。他的詩,雖暗含諷刺,但傳播天下,還是一場『不重生男重生女』的『義務教育』。生女兒多實惠,杜詩人刺幾句,能咋呀?
李白、杜甫、白居易,三位大唐最為偉大的詩人在楊貴妃這同一題材上,分別寫下《清平調詞三首》、《麗人行》、《長恨歌》等不朽詩篇,因時有不同,自然不能簡單地以『揭露』『黑暗面』的深淺來衡量詩的高下,更不能以李沒眼光,連玄宗的本來面目都看不透『詆毀』《清平調詞三首》。
玄宗喜歡女色,天下百姓都想生個千金;玄宗喜歡斗雞,少年李白苦練斗雞,並將它當成侍奉皇帝、進而報效國家的『終南捷徑』,沒有絕對的好與不好,都是反政府文人,那就好了?何況還是『開元盛世』乎!李白在《樂府·白馬篇》中就寫道——
龍馬花雪毛,金鞍五陵豪。秋霜切玉劍,落日明珠袍。斗雞事萬乘,軒蓋一何高。弓摧南山虎,手接太行猱。酒後競風采,三杯弄寶刀。殺人如翦草,劇孟同游遨。發憤去函谷,從軍向臨洮。叱吒經百戰,匈奴盡奔逃。歸來使酒氣,未肯拜蕭曹。羞入原憲室,荒徑隱蓬蒿。
少年李白的功名思想是濃重的。觀其一生,功名思想始終濃烈。他甚至把原憲——孔子高徒,一位道德高尚卻堅守貧寒的聖賢,都當成奚落對象,以亮明自己的政治追求。
洛陽、西安是東、西二京,自然會領斗雞風氣之先。其實,玄宗愛斗雞,也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在中國文化中,雞是通天神物,武則天以洛陽為神都、封禪嵩山,還把雞放在嵩山之巔的樹杈上,讓它與上天對話呢!東、西二京的斗雞狂潮,燃燒起玄宗的酷愛,當屬常理。只是玄宗一喜歡,斗雞得到官方認可,就高尚與神氣了。李白認為在斗雞上與玄宗志同道合,就可施展政治抱負,倒也沒什麼奇怪。他苦練斗雞,並成為斗雞高手,且終生與禽類是好朋友,也是歷史事實。
在《敘舊贈江陽宰陸調》中,李白自我介紹的第一句話就是『我昔斗雞徒』——這表明他不是業餘愛好,而是職業選手。
李白《上安州裴長史書》雲:『又昔與逸人東嚴子隱於岷山之陽,白巢居數年,不跡城市。養奇禽千計,呼皆就掌取食,了無驚猜。廣漢太守聞而異之,詣廬親睹,因舉二人以有道,並不起。此白養高忘機,不屈之跡也。』太守上山觀禽,並想以『身懷道術』向朝廷舉薦他與東嚴子時,這時的李白倒不屑以此作為晉身之階,去當朝廷的職業動物飼養員了——這是對『斗雞事萬乘』幡然悔悟?
但作為業餘愛好,李白喜養禽鳥終生不倦。黃山隱士胡公有一對白鷴,由家雞孵化,自小飼養,十分馴服。李白在川養過白鷴,但因野性難馴,沒有成功。他難掩飾鍾愛之情,亦知君子不奪人之愛,不能啟齒相求。胡公看透他的心思,以『願贈白鷴,唯求一詩』告之,李白欣喜若狂,不但寫詩《贈黃山胡公求白鷴》,還再贈序文:『此鳥耿介,尤難畜之。予平生酷好,竟莫能致。而胡公輟贈於我,唯求一詩,聞之欣然。適合宿意,因援筆三叫,文不加點以贈之。』但贈了詩、送了序,他還是來了個『物物交換』,該詩開頭便雲:『請以雙白璧,買君雙白鷴。』
說李白是『斗雞徒』乃至『賭徒』,並不是跟『詩仙』過不去——從古至今,以自我無私無畏的聖人心態解讀前賢(誰知這家伙是不是偽君子),或拋卻人性而以聖賢的標准苛責前輩者,倒是向來『鮮矣仁』的。
真實的李白,首先不可能是『詩仙』,倒該先是喜歡斗雞的孩子——雞是通天神物,以此觀照李白,他的斗雞與尋仙,與他最終成為『詩仙』,還是有某種文化賡續的。
『北門厄』事發時李白15歲還是31歲?
王元明先生提出李白『洛陽說』前,『北門厄事件』發生時間被界定在李白31歲,幾乎是沒有爭議的。
開元十九年(公元731年),31歲的李白在長安窮困潦倒,曾於是年春天自暴自棄,與長安市井無賴之徒多有交往。這是李白出川後唯一一次『墮落』——因為他出川後就不再神秘,一切行蹤,幾乎都在歷史的『監控』之下。這是以往李白研究專家必須把『北門厄事件』安放在李白31歲的不二理由,也是把『北門厄事件』安放在長安的重要原因。
但《敘舊贈江陽宰陸調》說得很清楚——陸調『風流少年時,京洛事游遨』,是陸調在洛陽救了李白。
31歲的李白到過洛陽嗎?
照日本漢學家筧久美子『開列』的《李白年譜》,李白31歲這年春天,在長安自暴自棄於市井無賴之徒,『初夏,離長安,經開封,到宋城(今商丘)。秋到嵩山,戀故友元丹丘的山居所在,有隱居之意。暮秋,滯留洛陽。』之所以滯留洛陽,與『十月,玄宗駕幸洛陽』,燃起他的政治抱負也許有關。之後,『自春歷夏在洛陽,與元演、崔成甫結識。秋,自洛陽返安陸。途經南陽,結識崔宗之。冬,元演自洛陽到安陸相訪,二人同游隨州。歲末,歸家安陸。』
從李白31歲、32歲在洛的交友看,他沒墮入市井。再看《敘舊贈江陽宰陸調》所雲『我昔北門厄,摧如一枝蒿。有虎挾雞徒,連延五陵豪。邀遮來組織,呵嚇相煎熬。君披萬人叢,脫我如貔牢』,則是兩幫斗雞徒『火拼』,水之深、水之渾,難以想像,這是客居洛陽的李白很難『導演』的。何況他『手刃數人』,豈能大搖大擺地『秋,自洛陽返安陸』,比當朝宰相還光棍?
開元二十年,『全國戶數為七百八十六萬一千二百三十六,人口四千五百四十三萬一千二百六十五,為有史以來的最高記錄』,中國正步入空前盛世,以致杜甫盛贊:『憶昔開元全盛日,小邑猶藏萬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倉廩俱豐實。九州道路無豺虎,遠行不勞吉日出。齊紈魯縞車班班,男耕女桑不相失。宮中聖人奏雲門,天下朋友皆膠漆。』
在杜詩中,社會是真和諧——李白,一位30多歲的大老爺們,無論長安『手刃數人』後,逍遙游走開封、商丘、嵩山,還是洛陽『手刃數人』後,安然游走南陽,返回安陸,都是不可想象的——殺人者逍遙法外,還沒事兒人似的游走都市,與朋友喝酒吃肉,這能是開元盛世的國家治理水平?
再高級的李白研究專家,也不能鑽入李白資料的故紙堆裡,不環視天下,還以為自己看透了李白。王元明是位『草根』李白研究者,但他的解讀,也許更有意義——
一個15歲的孩子,因斗雞賭博產生糾紛,打了一場群架且『手刃數人』——也許死人了,也許只是見血——然後,他的一位朋友見事態失控,報了警,在警察乾預打架的混亂中,這個孩子在朋友的掩護下,溜走了。但這個孩子知道殺人是要償命的,就隱姓埋名潛逃峨眉山,一住就是10年。
這個15歲的孩子顯然比一些他的研究大家要明白事理——說他31歲殺人還不改名不埋姓,在警察密布的都市像沒事兒人似的一邊醉酒,一邊游走。
『李白自雲「十五游神仙,仙游未曾歇」,「十五學劍術,遍乾諸侯」等,從現有資料看李白在15歲的人生節點上,發生過一次重大變故。』王元明說。
『把「北門厄事件」定在李白31歲,是很難讓人信服的。古人三十而立,那是非常成熟的年齡。不像今天,有些三十好幾的人,還把自己當孩子看。就是現在,30多歲的人打群架、殺人,也是罕見的。但孩子打架乃至流血傷人,卻不是什麼新聞。』洛陽師范學院教授劉繼保博士說,『僅就這一點,兩者相選,「北門厄事件」也該發生在李白15歲這一年。』(首席記者於茂世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