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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若乾意見》日前下發至全省各地,《意見》對包括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市場流通、餐飲消費等關系食品安全的10個方面進行了規范,提出了嚴格要求。
關於食品安全監管環節
《意見》要求,各級政府要對當地食品安全負總責。縣級以上政府要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政府考核范圍,對地方政府、有關部門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責任或監管缺失、濫用職權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依紀追究直接責任人、主管人員和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關於種植養殖環節
《意見》要求,省轄市城區要全面實施主要農產品、畜產品市場准入制度,省轄市城區農產品批發市場全部建立自檢機構。
加強對農業、林業、畜牧業投入品使用和農畜產品生產過程的整治與監管。基本解決使用違禁農藥、獸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嚴禁飼料生產企業使用工業鹽、不合格碘鹽。加大對三聚氰胺、瘦肉精、高毒農藥等違禁物品的清查和收繳力度,杜絕其流入農(林、畜)產品生產環節。
關於生產加工環節
《意見》強調,要依法嚴厲懲處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規定的原料、輔料、添加物質以及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對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食品生產企業吊銷其生產許可證。進一步強化農村和城鄉接合部等食品安全隱患突出的重點地區和奶制品、兒童食品等重點食品的整治,必要時派駐監管員駐廠監管。
關於市場流通環節
《意見》要求,突出抓好對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農村及城鄉接合部食品經營戶、小食雜店的整治與監管,嚴厲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經銷超過保質期食品、變質食品,和無生產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的包裝食品以及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
督促落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發現食品生產企業產品存在安全隱患,有關部門或企業要及時向社會公布信息,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告知消費者停止食用,並通知生產企業或者供貨商。
關於餐飲消費環節
《意見》要求,各餐飲單位購買食品原料必須向供貨商索要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證和證明該批次產品合格的檢驗報告,必須建立產品進貨臺賬。將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或非食品原料,濫用食品添加劑以及銷售、使用假冒偽劣食品、過期變質食品等違規違法行為。
關於標准化建設
《意見》強調,各地要加強標准化規范化源頭管理。引導、支持、幫助食品及相關企業實施HACCP(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技術)、GAP(良好農業規范)、GVP(良好獸醫規范)、GMP(良好生產規范)、GHP(良好衛生規范)、SSOP(衛生標准操作程序)以及ISO9000系列質量標准體系、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等國際先進的食品安全控制規范,從源頭上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和控制。(記者楊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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