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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臺指導意見 省轄市城中村改造『提速』
【字體: 】   2008-07-08   來源: 大河報
 

  昨日,省建設廳下發指導意見,按照省政府的要求,2010年年底前,所有省轄市要力爭全部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務。

  城中村改造程序要公開透明

  意見提出,各省轄市城中村改造要有公開透明的程序。村(組)改造條件成熟後可提出申請,由具體實施的部門對該村進行調查,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改造方案和土地儲備方案,經村民同意,上級部門審核之後,予以公示。

  同時,城中村改造方案中,要包括社區委員會設立方案、資產核資方案、改造規劃方案、資金籌集方案、拆遷安置補償方案等。改造方案經同意及審批後,組織實施。

  城中村改造有3種模式,由不同主體主導。村集體主導的,由村組自行籌集資金進行改造,開發商參與;開發商主導的,由開發企業籌集資金進行市場化運作改造;政府主導的,由相關部門統一進行拆遷改造。在統一規劃改造前提下,可以一次性改造,也可以分步實施。

  拆遷人可自由選擇補償方式

  城中村改造前,必須制訂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並且方案要經過村民(股東)大會或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同時,在實施拆遷前,還要正式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協議應載明下列內容:被拆遷房屋的權屬、地址、面積、使用性質、結構等;補償方式、安置補償標准和結算方式;安置房屋的權屬、地址、面積、使用性質、結構和過渡方式、過渡期限;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式。

  相關負責人表示,拆遷補償方案中,應包括拆遷住宅房屋的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兩種方式,並明確具體補償標准,供拆遷人自由選擇。城中村改造涉及被拆遷人搬遷或臨時安置的,其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標准也應公示,並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對於違法建築問題,也要本著公平、合理和有利於解決矛盾的原則依法處理。

  改造快的城中村有獎勵

  意見提出,各省轄市要成立城中村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城中村改造工作進行具體指導和協調。各地建設、規劃、房管等部門,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靠市場機制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

  下一步,各省轄市要調查統計各自城中村的有關情況,包括各個城中村數量、佔地面積、建築面積、戶數以及人口數等,根據省政府的要求與部署,制訂各市城中村的改造方案,編制城中村改造規劃。規劃草案應當予以公告,並采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群眾的意見。

  此外,為了加快推進城中村改造,各省轄市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出臺相關優惠政策,減免部分稅費,對啟動早、改造快的城中村改造項目給予鼓勵和獎勵。(記者鄭相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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