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起發放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證--互動交流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 簡體版 | 繁體版  
公務員郵箱: 用戶名: 密碼:  
站內搜索:
  您當前的位置 :河南省政府門戶網站 > 互動交流 > 政策解讀 正文
 
2009年起發放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證
【字體: 】   2008-06-03   來源: 大河報
 

  核心提示

  明年開始,我省不再向下崗失業人員發放再就業優惠證,將免費發放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證,享受一系列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記者昨天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我省下發了《關於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對此進行了規定。

  重新界定就業困難人員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勞動就業處處長李甄說,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的具體程序和登記證的發放,今年年底前我省將會出臺具體辦法。今年發放的再就業優惠證依然有效。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具體負責為勞動者免費辦理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並做好統計工作。全省使用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證(以下簡稱登記證),向勞動者免費發放,登記失業人員憑登記證在省內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

  對就業困難人員進行重新界定,就業困難人員主要包括: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登記失業人員中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人員,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長期失業人員,處於失業狀態的殘疾人、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縣級以上(含縣級)勞動模范、軍烈屬、單親撫養未成年人者。

  就業困難人員有多項補貼

  按照規定,對各類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相應期限內給予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各地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要優先安排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並視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在相應期限內給予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以及崗位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後申報就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招用失業人員享更多優惠

  此次對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人員合伙經營或組織起來創業的,可按照人均不超過5萬元、總額不超過50萬元的標准給予小額擔保貸款支持。

  對符合貸款條件,新招用登記失業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以上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或集中使用殘疾人的企業,根據實際招用人數,貸款額度由過去的10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

  符合條件的個人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各類創業者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額度一般不超過5萬元,貸款期限2年,貸款到期後最長可以展期2年,屬於微利項目的,由財政全額貼息,展期不貼息。

  此外,吸納登記失業人員達到規定要求的企業、失業人員創辦的中小企業、安置殘疾人達到規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殘疾人的企業,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登記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並按規定免收屬於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扶持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參加創業培訓有補貼

  對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參加職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一次性的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對有創業意願的失業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和回鄉創業農民工參加創業培訓,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記者李紅)

 
關於我們 | 聯系我們 | 網站地圖
主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協辦:河南日報報業集團
 備案序號:豫ICP備050244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