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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上午,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第二次大會表決通過關於省十一屆人大代表出缺情況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陳留拴、李辛民的省十一屆人大代表資格終止。
省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以來,濮陽市選舉的河南省中原大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陳留拴、新鄉市選舉的河南省第二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李辛民,由於個人原因,已不能執行省人大代表職責,分別提出辭呈。2008年5月12日濮陽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42次會議決定接受陳留拴辭去省十一屆人大代表職務,2008年5月19日新鄉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37次會議決定接受李辛民辭去省十一屆人大代表職務。根據有關規定,陳留拴、李辛民的省十一屆人大代表資格終止。
經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其程序符合法律規定,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確認並予以公告。陳留拴、李辛民代表資格終止後,河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為948名。(記者李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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