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期開學在即,手機、筆記本電腦這些電子產品是學生行李中少不了的裝備,但坐飛機有了新規定,鋰電池是不允許托運的。
8月25日,鄭州新鄭國際機場提醒學生,即日起,乘客乘坐飛機不允許托運鋰電池,可以在手提行李中攜帶個人自用的內含鋰、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消費用電子裝置,比如手表、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便攜式攝像機等。攜帶備用電池必須把單個電池做好保護以防短路。每人只允許在手提行李中攜帶兩塊備用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