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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廣告牌蘊藏著很大的商機記者王棣/攝
一家是大型廣告公司,一家是高速公路管理方,本是長期合作伙伴,卻鬧上法庭。
20日上午,河南漢風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簡稱漢風公司)狀告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原高速)一案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一紙協議
拍得廣告牌經營權協議背後留尷尬
近年來,河南高速公路通車裡程成為全國第一,高速公路廣告牌,也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
2005年3月,中原高速委托拍賣公司對所轄的京珠高速薛店至駐馬店段、機場高速公路四區(收費區、立交區、過路天橋區和服務區)的廣告經營權進行拍賣,漢風公司以4404.6萬元的總價款競得了共計230塊廣告牌的10年經營權,2005年9月,雙方簽訂了協議。
這本是一份簡單的合作協議,可是,協議的背後卻留下不少尷尬。
記者調查了解到,目前高速公路戶外廣告主要有三種,一種是四區之內的廣告位,主要由類似於漢風公司的廣告商代理。另外兩種分布在路旁,一種是在50米的控制線內,一種在50米之外,50米之內的由交通部門管理,而50米之外的,則多是廣告公司與村民合建。
而根據新頒布的《河南高速公路條例》,除四區之內的廣告位合法外,其他分布在50米控制線內外的廣告牌都屬於違章廣告。在漢風公司與中原高速簽訂的協議路段上,有200多座違章廣告牌一直未能拆除。
雙方叫屈
漢風公司:200多違章廣告牌分流了不少客戶
如今,機場高速和京珠高速薛店至駐馬店段,仍有200多塊廣告牌矗立在道路兩旁。
這一直是漢風公司的心病。『那些廣告牌每年的廣告費不過10萬元,嚴重分流了我們的客戶。』漢風認為,自己既然已經花費大價錢將高速公路的廣告權獨家買斷,那麼中原高速就有義務將那些違章廣告牌拆除,以維護獨家承租人的權益。
漢風公司列舉了西安機場高速兩旁廣告牌價格,平均每塊約為140萬元每年,位置最好的可賣到400萬元每年。可鄭州機場高速兩旁廣告牌價格一路走低,價格多在每塊每年20萬元至34萬元之間,最好的也不過110萬元。
相比之下,鄭州機場高速的車流量對比西安不少反多,可價格上相差太大。
雙方的分歧日益加重後,互發了部分信函,漢風公司最後提出,在公司未真正實現獨家廣告經營權之前,將暫停支付廣告經營轉讓金。而中原高速則認為漢風公司的做法違反了合同,發出告知函,解除了與漢風公司的合作協議。
解除合同後,雙方均起訴至法院,漢風公司要求中原高速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中原高速則反訴,要求漢風賠償各項損失648.76萬元。
中原高速:我們也是一個企業,沒有執法權
中原高速認為,自己只是一個企業,並沒有行政執法權,沒有能力拆除所謂違章廣告牌,此外,漢風公司競買的只是四區的廣告經營權,可涉案的廣告牌都是分布在高速公路兩旁,並不在四區之內,因此中原高速沒有拆除義務。
漢風公司一直堅持的觀點是,在拍下廣告獨家經營權之前,中原高速曾通過新聞媒體發布信息,稱所有的違章廣告牌將於2005年10月之前拆除。漢風公司表示,正是相信了中原高速的這次要約,纔會以4400萬元的高價拿下經營權。
但中原高速否認曾發出類似的要約,他們表示,在拍賣之前,公司特意強調了競拍有風險,對違章廣告的問題不做最終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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