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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毀的彈藥中有抗戰時期用輕機槍打飛機的長子彈。
20日,鄭州警方集中銷毀12萬發子彈。
這些子彈,有的是從民間收繳上來的,有的是以前給公檢法等部門配備、現已超過15年使用期的,還有的是從工地或修路時挖掘出來的。既有抗戰時期用輕機槍打飛機的長子彈,也有即將淘汰的五一式、警方常用的五四式、六四式訓練彈,還有不少是獵槍彈、鉛彈。無使用價值,存放起來隱患很大,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危爆大隊遂予以集中銷毀。
20日中午12點,滿載著12萬發子彈、87枚舊炸彈和2200餘枚雷管的警車,來到黃河灘上。
『轟、轟』兩聲巨響!空中立即昇起兩朵巨大的蘑菇雲。黃河灘上,兩個直徑15米、深約4米的大坑躍然眼前,坑底的水使勁地往上冒。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危爆大隊長王俊平透露,這是鄭州警方今年第11次集中銷毀彈藥。以前銷毀的大多是炸彈,總計在5000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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