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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5日從省高院、省檢察院獲悉,2008年河南省統一考試錄用法院、檢察院公務員的成績已經公布,將於兩周內進行資格復審。考生可登錄河南人事考試網(www.hnrsks.com)查詢本人考試成績及其他詳情。報考法院系統的考生,也可登錄河南法院網(http://hnfy.chinacourt.org)查詢復審名單。
7日、8日檢察系統將『資格復審』
這次招考,全省檢察系統將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要求,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目前,時間、地點已全部確定。
據介紹,資格復審工作在省檢察院的統一組織下,由各省轄市級檢察院具體負責。復審地點統一設在省檢察院招待所(鄭州市英協路與金英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時間是8月7日、8日兩天。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權。
需要提醒的是,考生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准考證、畢業證、學位證和省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同時攜帶上述原件的復印件兩套參加資格復審。
已畢業尚未就業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還應持就業報到證、縣以上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在職人員還應持本人工作證、單位介紹信(內容應包含本人如被招錄,現所在單位同意調出)。凡報考職位要求通過司法考試的還應持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法院系統將分4天復審
根據省高院統一安排,這次招考凡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都將於指定時間到省高級人民法院1號樓7樓717房間進行復審。
具體安排是:8月12日,報考省法院,鄭州、開封、洛陽轄區法院的考生;8月13日,報考平頂山、安陽、鶴壁、新鄉、焦作轄區法院的考生;8月14日,報考濮陽、許昌、漯河、三門峽、商丘、周口轄區法院的考生;8月15日,報考駐馬店、南陽、信陽、濟源轄區法院的考生。復審時間: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6:00。
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的材料和檢察系統的要求基本相同,戶籍不在河南省的考生,須提供縣以上人事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
此外,考生必須本人親自到場,委托他人無效。凡不按規定時間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棄權。至於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成績,考生可登錄河南法院網、河南人事考試網詳細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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