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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6月1日起,嘉善縣將實行公務員日常行為年度百分制考核,其分值與縣裡年度考核獎金掛鉤,以促其嚴格遵守公務員行為規范。
根據規定,不堅守工作崗位,無故脫崗、離崗而造成一定影響,被投訴並查實的,一次扣3至5分;上班時間玩游戲、炒股、上網聊天,每查實一次扣3至5分;下鎮和基層單位工作午餐飲酒,每查實一次扣3至5分;接待服務對象態度蠻橫、粗暴,被投訴並查實的,一次扣5至10分;不遵守機關作息制度,無故遲到早退,每月達2次者扣1分,每增加一次加扣1分。每年請事假累計超過7天的,每增加一天扣1分。曠工一天扣5至10分;工作效率低,辦事拖拉、推諉,無故不按規定時限辦結,被投訴並查實的,一次扣5至10分;利用職權吃、拿、卡、要,被投訴並查實的,一起扣10至15分;工作責任心不強,出現責任差錯並造成不良後果的,一次扣5至10分;另有其他應扣分的行為,可根據不同情節予以相應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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