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市出臺十項政策為高教園區招商引資--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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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壁市出臺十項政策為高教園區招商引資
【字體: 】   2008-03-18   來源: 河南招商網
 

  為了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促進高教園區建設,近日,鶴壁市出臺了若乾出臺優惠政策,鼓勵中外投資商通過各種形式在我市高教園區投資、開發、建設,興辦高等教育。

  一是高教園區內的教育投資項目用地,可以通過協商采取優惠出讓或租賃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也可以通過協商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二是對國內外大學、大財團、跨國公司、國內外大型企業在我市高教園區創辦大學,設立分校、分院的投資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優惠辦法,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

  三是在辦理高教園區內的教育投資項目相關手續時,除收取工本費和代省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外,免收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

  四是鶴壁市政府不斷完善高教園區內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優化投資環境,為投資者提供高效優質服務,依法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五是對高教園區內的外商投資項目的審批,實行『一條龍』服務。各審批、登記機關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全部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給予批復或轉呈。

  六是鶴壁市教育局為來高教園區投資的單位或個人提供全程代理服務,在院校籌建和正式建校招生等各個環節的手續的審批、招生計劃的申報等各方面提供全面的積極的配合和幫助。市外經貿局、國土局、計委、建委、財政局、稅務局、人事局、公安局、開發區管委會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為投資商提供優質服務。

  七是對高教園區建設項目施工所需臨時用水、用電及通訊提供保證條件,對建成投入使用的教育教學設施項目和生活設施項目提供水、電、氣、暖、城市道路、公交線路、電話線路、有線電視等『八通』保證條件。

  八是對境外投資商和外籍工作人員實行國民待遇,在用電、水、氣、暖,購房、就醫、子女上學、旅游等方面,與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對國內投資商和聘用的工作人員及其眷屬享受本市市民待遇,有固定居住場所的,可以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九是市財政安排高教園區開發建設和招商引資獎勵資金,對高教園區的開發、建設和招商引資作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予以獎勵,對作出重大貢獻的予以重獎。

  十是外商在高教園區投資固定資產2000萬元、5000萬元、8000萬元、1億元人民幣(或相應外幣)以上的,市政府分別免費提供1畝、3畝、4畝、5畝土地使用權給投資者,用於建造個人生活設施或其它建築物,其土地使用權限與投資興辦項目的土地使用權期限相一致。對在我市高教園區開發建設實際投資額大(超過200萬美元)、貢獻突出的外商,授予『榮譽市民』稱號。對為高教園區引進教育投資項目的單位和個人,按引進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給予獎勵:(一)引進本市以外的的高等教育投資項目,按2%予以獎勵;(二)引進國內重點大學、國外著名大學設立的分校、分院項目,或引進大財團、跨國公司、國內外大型企業在我市高教園區創辦大學的投資項目,按2.5%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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