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保健--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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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保健

 
辦理機構: 各級醫療保健機構 受理地址: 各級醫療保健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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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程序:

  領取《兒童保健手冊》

  兒童出生後至滿月內,家長到兒童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婦幼保健機構建立《兒童保健手冊》。

  定期檢查

  建立《兒童保健手冊》後,按照醫院約定時間定期到醫院進行系統兒童保健檢查、諮詢。

  檢查次數:1歲以內小兒檢查4次(3、6、9、12月),1-3歲每6個月檢查一次,3-7歲每年查體一次。

  檢查內容:

  (1)新生兒訪視:在新生兒出院後,由所在醫院醫生或鄉村醫生進行入戶訪視,新生兒28天內共訪視3-4次。

  訪視內容包括看新生兒一般狀況,出生及接種情況,全面體格檢查,指導母乳喂養等,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予以處理。

  (2)新生兒先天疾病篩查

  在醫院新生兒出生時,由醫生采集足跟血,制成濾紙血片,進行新生兒先天疾病篩查。目前我省開展的項目是甲狀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癥兩種先天代謝性疾病的篩查。

  (3)定期體格檢查

  醫療保健機構兒童保健醫生根據兒童的年齡,約定兒童定期檢查的時間。檢查內容包括身高、體重、血色素、口、眼、聽力、智力及血液化驗等。家長應按照醫生約定的時間,帶兒童到所轄醫院為兒童做體檢。

  (4)定期預防接種

  小兒出生或從外地遷入本地後,要及時到居住地醫院,或鄉(鎮)衛生院申請辦理《兒童預防接種證》。每次預防接種時應攜帶《兒童預防接種證》到當地轄區醫院按照兒童免疫接種程序進行接種。

  (5)常見病、多發病防治

  對營養性疾病、感染性疾病、發育性疾病以及弱視、斜視、齲齒、弱聽等兒童常見病、多發病進行早期篩查、及時治療和矯治。

  (6)專科門診

  各級醫療保健機構開設有各種兒童專科門診,如:營養諮詢、遺傳優生、心理衛生、腦癱康復、口腔正畸、弱視矯治等。

辦理時限:
受理條件: 城鄉所有0-7歲兒童,重點為3歲以下兒童。
材料明細:

收費情況:

由各省轄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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