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義市投資政策--公共服務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 簡體版 | 繁體版  
公務員郵箱: 用戶名: 密碼:  
站內搜索:
  您當前的位置 :河南省政府門戶網站 > 公共服務 > 投資者 > 投資政策 正文
 
鞏義市投資政策
【字體: 】   2007-08-30   來源: 鞏義市政府閡戶網站
 

  一、凡國家允許投資的行業,國內外客商均可選擇投資。鼓勵彩取合資、合作、獨資、購買、托管、租賃、BOT、三來一補等形式進行投資,舉辦高新技術和出口創匯企業。

  二、國內外客商在鞏義舉辦的企業(統稱外來投資企業),在土地征用、工程建設、交通通訊、職工招收、水電氣熱供應等方面優先安排,簡化手續,提高效率。

  三、外商(指國外、包括港澳臺)投資的企業享受國家、省、鄭州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一切優惠。

  四、外商投資企業、國內投資(鞏義以外的國內投資)企業享有以下稅收優惠。

  1、國家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執行『免二減三』後再享受三年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外商投資的外方投資者,從企業分得的利潤直接再投資增加注冊資本或新建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限不少於五年,經稅務機關批准,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企業所得稅稅款的40%,若新建、擴建產品出口企業或先進技術企業的,全部退還。

  3、外商投資企業暫不征收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及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免征城市地產稅和車船使用牌照稅。

  4、外商投資從事旅游資源開發或農、林、牧、漁和農畜產品加工的企業,從獲利年度起,執行『免二減三』後,經企業申請,稅務主管部門批准,在以後的10年內可以繼續按應納稅額減征15%-30%的企業所得稅。

  5、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在依照稅法和本規定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期滿或期間,凡當年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全部產品產值總額70%以上的,可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減半後稅率不得低於10%;已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產品出口企業符合上述條件,減按1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經認定的先進技術企業,享受『免二減三』後,仍為先進技術企業的,延長三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如當年出口產品產值達到全部產品產值總額70%以上的,減按1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6、外商投資者在企業所承得的股息、紅利免征個人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外籍員工工資薪金月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免交個人收入所得稅,超出部分按5%-45%超額累進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7、國內投資生產性企業的外來投資者,凡固定資產投資比例在50%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經營10年以上,從投產之日起,市財征安排一定資金獎勵;固定資產投資300萬元-1000萬元的企業,第一年獎勵當年企業納稅的地方留成部份,第二、三年獎勵當年企業納稅的地方留成部分的50%。固定資產投資在1000萬元-3000萬元的企業,第一、二年獎勵當年企業納稅的地方留成部分,第三、四、五年獎勵當年企業納稅的地方留成部分的50%。進入市工業示范園區的企業,除享受上述政策外,再享受二年獎勵當年企業納稅的地方留成部分的50%。實行稅外無費區優惠。從事旅游資源開發或農、林、牧、漁和農畜產品加工的企業,以及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企業,第一年至第三年獎勵當年企業納稅的地方留成部分,第四年於第七年獎勵當年納稅的地方留成部分的50%。

  五、外來投資企業享受以下土地優惠

  1、外來投資生產性企業項目用地,可以通過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或出讓方式取得。通過出讓方式獲得的使用權,可在使用年限內依法轉讓、出租、抵押。

  2、土地部門為外來投資企業辦理土地出讓、變更等手續時,只收工本費。

  3、在我市投資額1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的工業用地,繳納土地取得成本費後,土地出讓金按最低標准收取;對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5000萬以下的工業用地,繳納土地取得成本費後,土地出讓金可分期交納;對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的工業用地,繳納土地取得成本費後,可實行國有土地租賃制。

  4、國外500強和國內100強企業在我市固定資產投資分別達1000美元和3000萬元以上者,市政府劃拔一定數量土地,並實行稅外零收費,采取一事一議,一企一策。

  5、外來投資收購各類企業且繼續從事生產性經營的,享受第四條第7款規定的稅收優惠。

  6、外來投資公益性項目,按照劃拔方式供地。市政府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優惠政策。

  六、外來投資企業享有以下減免費優惠

  1、生產性外來投資企業免征價格調節基金。

  2、外來投資企業免征城市配套費,工程建設可自主確定,建設局為其質量監督時,減半收取質量監督費。

  3、外來投資舊城改造項目,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按下限減半征收。

  4、投資新建、擴建的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免費水資源費。

  七、獎勵與獎金

  1、委托照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委托招商管理的意見》,豫政〔2002〕31號文件規定執行,報酬1?-25?。

  2、經市招商辦認定,對引進資金成功的單位或個人給予獎勵。使用期3年以上(含3年)無息資金按引資額6%給予一次性獎勵;低於銀行利息的資金(含3年以下無息資金)根據引資數額、利息和效益給予引資額0.5%-1%的一次性獎勵。其獎勵資金由受益方支付。

  3、外商投資能源、交通、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按本規定享受獎勵後,經財政、稅務機關批准,減按15%稅率征收至合作期滿,期間固定資產可實行加速折舊。

  八、管理與服務

  1、實行一個窗口對外,市招商辦負責外來投資項目的申報審批、認定,相關部門接到全部材料之日起,七個工作日辦結,采取首接責任制、全程代辦制。

  2、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向外來投資企業攤派費用、隨意檢查,外來投資企業有權拒絕任何攤派、亂收費、亂罰款。

  3、市外來投資企業監察室,負責各部門按規定收取費用的核准、登記,並受理投訴。

  4、市政府對需要重點保護的外來投資企業,頒發重點保護企業證書及標識銅牌。

  5、外來投資企業者賃企業營業執照和驗資報告,符合條件的,在各個方面均享受與鞏義市民同等的權利,享受各種政治待遇。

  九、金融部門對外來投資企業,在資金上給予優先扶持。

  十、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相關文件同時廢止。鞏義市人民政府招商辦公室負責解釋。

 
 
   相關鏈接
 
關於我們 | 聯系我們 | 網站地圖
主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協辦:河南日報報業集團
 備案序號:豫ICP備050244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