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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外商投資企業備案申請表(變更)》原件,一式三份,先將這三份申請表交地市商務部門(或國家級開發區或省對外開放重點縣(市))蓋章,並由蓋章單位留下一份備案,其餘兩份帶來;《外商投資企業備案表》一份。
二、董事會決議原件。
三、投資各方關於修改合同、章程相應條款的協議原件或合同、章程修正案原件或新的合同、章程原件。
四、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
如果地址、經營范圍、投資總額等變更還要更換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正、副本。拿到批復後到外投中心換新證。但作為變更材料不需要。
除上列材料外,由於外商投資企業申請變更的事項不同,需提交的其他文件和材料亦不同。例如:外資企業地址變更時要提供房產證明或租賃協議;外商投資企業申請股權變更的,還應提交股權轉讓協議(原件)和變更後的董事會成員名單;涉及國有資產的股權變更事項,必須經資產評估機構對所涉及國有資產進行價值評估,並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備案。外商投資企業申請減少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應登報公告(30日內在省級以上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並提交經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的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債權人名單和營業執照副本以及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說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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