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設備減免稅核准--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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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設備減免稅核准
【字體: 】   2007-06-05   來源: 省商務廳
 

  一、市級外資主管部門(或國家級開發區外資管理部門)初審文件。

  二、年檢合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及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復(復印件)。

  四、企業成立的批復(有增資的企業提供增資的批復)(復印件)。

  五、合同、章程(復印件)。

  六、進口合同(復印件上加蓋公司印章,以設備出資時可不提供)。

  七、進口設備清單一式三份(加蓋公司印章和市級初審部門印章)。

  八、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前一年度審計報告(復印件)(投資總額以外以自有資金進口設備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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