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境內的外資企業在省內設立辦事機構)
一、企業成立時的批准文件及證書(復印件)。
二、企業的申請。
三、董事會的決議。
四、企業成立時的驗資報告、上一年的資產負債表(復印件)。
五、原合同、章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營業執照(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