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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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

  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以下簡稱『救助管理工作』)是指為了對在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權益而提供的一項臨時性社會救助工作。是由原來的強制性收容遣送制度向純救助管理轉變而來的一項嶄新工作。救助管理工作通過保障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基本生活權益,調節社會關系,緩解社會矛盾,從而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維護城市社會秩序。

  救助管理工作的原則:自願受助、無償救助原則。臨時性原則。政府、社會、家庭責任共擔原則。

  救助管理工作的對象: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指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

  救助管理工作內容:一是提供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物;二是提供符合基本條件的住處;三是對在站內突發急病的,及時送醫院救治;四是幫助與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聯系;五是對沒有交通費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單位的,提供乘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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