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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鮮繭收購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鮮繭收購資格證書》兩年換發一次,具體程序如下:
一、由省商務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發文,確定《鮮繭收購資格證書》換發的時間、期限,各深企業准備相關材料。
二、申請收購企業填寫《<河南省鮮繭收購資格證書>申請表》《桑蠶鮮繭收購質量保證條件審核申請表》《河南省鮮繭收烘企業情況調查表》,(附後),一式四份,報當地縣商務主管部門初審。
三、經縣商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後,報所在市商務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四、申報企業將《桑蠶鮮繭收購質量保證條件審核申請表》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纖維檢驗所),申請對鮮繭收購場地、收烘設備和技術條件進行審核查驗,經審查合格、蓋章同意後,與《<河南省鮮繭收購資格證書>申請表》《河南省鮮繭收烘企業情況調查表》等材料一並報省商務廳市場運行調節處。
五、由省繭絲綢協調辦公室(省商務廳)全面審核,報省工商局備案後,核發《河南省鮮繭收購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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