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民經濟的各個領域中,凡具有多次重復使用和需要制定標准的具體產品,以及各種定額、規劃、要求、方法、概念等,都可稱為標准化對象。
標准化對象一般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標准化的具體對象,即需要制定標准的具體事物;另一類是標准化總體對象,即各種具體對象的總和所構成的整體,通過它可以研究各種具體對象的共同屬性、本質和普遍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