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辦理鐵路危險貨物托運人資質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的資格;
(二)危險貨物自備貨(罐)車、集裝箱(罐)等運輸工具的設計、制造、使用、充裝、檢修等符合鐵道部的安全管理規定;
(三)危險貨物容器及包裝物的生產符合國家規定的定點生產條件並取得產品合格證書;
(四)需加固運輸的危險貨物,應按鐵道部《鐵路貨物裝載加固規則》制定加固技術方案;
(五)裝運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應按國家規定安裝軌道衡等安全計量設備;
(六)辦理危險貨物作業場所的消防、防雷、防靜電、安全檢測、防護、裝卸、充裝等安全設施、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儲存倉庫的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等有關國家標准;
(七)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運輸經辦人員和押運人員應經過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知識培訓,熟悉本崗位的相關危險貨物知識,掌握鐵路危險貨物運輸規定;
(八)有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處理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救援器材及設備。
2.申請辦理鐵路危險貨物托運人資質時,申請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行政許可申請書;
(二)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托運人資質的,提供相應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
(三)營業執照(副本);
(四)鐵道部或鐵路管理機構認可的培訓機構對專業技術人員、運輸經辦人員、押運人員進行培訓的合格證明;申請辦理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托運人資質的,還需提交軌道衡年檢合格證;
(五)危險貨物運輸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行政許可申請書應當采用格式文本。格式文本由鐵路管理機構提供。
法律責任
1.托運人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化學品或者將危險化學品匿報、謊報為普通貨物托運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危險物品肇事罪、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托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轄權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可撤銷其危險貨物托運人資質:
(1)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托運人資質證書》,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托運人資質證書》的;
(2)弄虛作假或違反規定辦理危險貨物托運,造成嚴重後果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後不合格的;
(4)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5)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二)超限超重超長集重貨物運輸
超限貨物主要指:貨物裝車後,在平直線路上停留時,貨物的高度和寬度有任何部位超過機車車輛限界或特定區段裝載限界者,均為超限貨物。在平直線路上停留雖不超限,但行經半徑為300米的曲線線路時,貨物的計算寬度仍然超限的,也為超限貨物。
超重貨物主要指:貨物裝車後,車輛及所裝貨物的總重(包括裝載加固裝置與材料、貨物包裝)對橋梁的作用超過按鐵路橋涵列車活載標准設計的橋梁承載能力者,均為超重貨物。
超長貨物主要指:貨物裝車後,一車負重,突出車端裝載,需要使用游車或跨裝運輸的貨物,稱為超長貨物。
集重貨物主要指:貨物裝車後,重量大於所裝車輛負重面長度的最大容許載重量的貨物,稱為集重貨物。
托運人需要托運超限超重超長集重貨物時,除按一般貨運手續辦理外,還要求提供下列資料:
1.托運超限超重貨物說明書,貨物外形三視圖、外形尺寸、重心位置、支重面長度和寬度。必要時應提供技術監督部門出具的貨物重量的計量證明文件。
2、自輪運轉超限超重貨物的自重、軸數、軸距、固定軸距、長度、轉向架中心小件銷間距離、制動機形式、運行限制條件、安全應急預案和車輛過軌技術檢查和格證等,必要時應提供相關車輛動力學性能實驗報告。
3.申請裝運超限超重貨物的車種、車型及車數,計劃裝載加固方案(必要時應附相關說明)。使用企業自備車時應提供企業自備車過軌運輸許可證。
托運人提供的貨物技術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齊全有效、符合規定,且貨物發到站(含專用線、專用鐵路)具備超限超重承運人資質的,發站方可給予資料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