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技能鑒定及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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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鑒定及職業資格證書核發

 
辦理機構: 河南省勞動保障廳 職業技能開發處 受理地址: 鄭州市政三街4號
聯系人 於紅 聯系電話 0371-65907612
辦理程序:

  建立所(站)程序:

  1、建所(站)單位申請並報送有關材料;

  2、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組織審查;

  3、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審批並頒發許可證。

  證書核發程序:

  1、鑒定所(站)填制《職業技能鑒定合格人員名冊》打印『職業資格證書』;

  2、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審核、驗印;

  3、鑒定所(站)將證書送達鑒定合格人員。

辦理時限: 職業技能鑒定30個工作日,職業資格證書核發5個工作日。
受理條件:

  建立所(站)受理條件:

  1、具有相應的考核場地和設備;

  2、具有相應的、符合國家標准的檢測儀器;

  3、有專(兼)職的管理人員和考評員;

  4、有完善的管理辦法。

  證書核發受理條件:

  1.符合資格條件;

  2.鑒定成績經過審核合格;

  3.證書打印規范無誤。

材料明細:

  建立所(站)資料:

  1.申請報告;

  2.相應的考核場地和設備明錄材料;

  3.相應的、符合國家標准的檢測儀器證明材料;

  4、專(兼)職的管理人員和考評員的相關資料;

  5.管理制度。

  證書核發資料:

  1.鑒定計劃;

  2.鑒定合格人員名冊;

  3.個人登記表;

  4.證書及數據。

收費情況:

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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