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方式為定期集中受理,受理期限分別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的前15天(遇節假日順延),逾期不予受理。
(二)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信息產業部或者省、自治、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應當受理,並出具書面受理通知;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予受理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申請通信建設工程概預算人員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二)具有初級以上工程技術(或經濟)職稱或同等專業技術水平,有2年以上從事通信工程建設的工作經歷;
(三)從事通信建設工程建設或概、預算文件的編制、審核工作;
(四)取得《通信建設工程概預算人員考試合格證書》。
申請通信建設工程概預算人員資格的,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通信建設工程概預算人員資格申請表》(由信息產業部提供格式文本)一式2份;
2、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學歷證書及身份證復印件;
3、《通信建設工程概預算人員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件;
4、申請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
收費情況: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