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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鑒定機構變更名稱,應當通過其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門向省司法廳提交下列材料:(1)經其主管單位同意的名稱變更申請書及變更前司法鑒定機構的債權債務處理意見;(2)司法鑒定機構變更登記審核表;(3)用於檢索的備用名稱5個。
申請《司法鑒定許可證》的司法鑒定機構變更名稱的提交下列材料:(1)主管部門同意其變更名稱的文件;(2)司法鑒定機構變更登記審核表;
2、司法鑒定機構變更住所的應當通過其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門向省司法廳提交下列材料:(1)司法鑒定機構法定代表人簽署的遷址申請;(2)司法鑒定機構變更登記審核表;(3)新住所的房屋產權證或場地使用證明。申請《司法鑒定許可證》的機構變更住所的應當通過其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門向省司法廳提交下列材料:(1)主管部門同意其變更住所的文件;(2)司法鑒定機構變更登記審核表;
3、司法鑒定機構變更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應當通過其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門向省司法廳提交下列材料:(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變更申請書;(2)司法鑒定機構變更登記審核表;(3)變更後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簡歷;(4)符合章程規定的變更程序;
4、司法鑒定機構變更注冊資產,應當通過其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門向省司法廳提交下列資料:(1)注冊資產變更申請書;(2)司法鑒定機構變更登記審核表;(3)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申請司法鑒定許可證的鑒定機構變更注冊資產的應當通過其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門向省司法廳提交下列材料:(1)相應原主管部門同意其變更注冊資產的文件及證明;(2)司法鑒定機構變更登記審核表;(3)變更後的注冊資產不低於20萬元人民幣;
5、司法鑒定機構變更執業類別的,應當通過其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門向省司法廳提交下列材料:(1)增加執業類別申請書;(2)司法鑒定變更登記審核表;(3)擬增加執業類別應當具備的行業資質。
司法鑒定機構減少執業類別的應當提交變更登記審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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