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佔用林地的批准--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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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佔用林地的批准

 
辦理機構: 河南省林業廳 受理地址: 鄭州市緯五路40號
聯系人 聯系人:楊文培 聯系電話 0371-65907866
辦理程序:

  1、擬臨時佔用林地的單位和個人提交申請材料;

  2、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並進行現場勘察;

  3、市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

  4、省林業廳審批。

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受理條件:

  1、臨時佔用林地期限:兩年。

  2、《使用林地申請表》;

  3、項目批准文件;

  4、被佔用、征用林地的權屬證明;

  5、有資質的設計單位作出的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

  6、林地、林木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協議;

  7、《使用林地現場查驗表》;

  8、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恢復植被的措施。

材料明細:

  同受理條件

收費情況:

  1、用材林林地、經濟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六元;

  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四元;

  3、防護林地和特種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八元;國家重點防護林地和特種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十元;

  4、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三元;

  5、宜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每平方米收取二元。城市及城市規劃區,可按上述規定標准二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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