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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發明創造人不能按照專利局的規定辦理專利申請等各種專利事項時,可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辦理有關事項。專利代理顧名思義是指由他人代為把當事人的創造發明向專利局申請專利或代為辦理當事人其它專利事務。專利代理是一種委托代理,它是指專利代理機構受一方當事人的委托,委派具有專利代理人資格的在專利局正式授權的專利代理機構中工作的人員,作為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權限內,以委托人的名義,按照專利法的規定向專利局辦理專利申請或其它專利事務所進行的民事法律行為。專利代理人資格是經特定考核後取得的,任何其他機構和個人無權接受委托,不能從事專利代理工作。?
專利代理機構可以承辦專利諮詢;代寫專利申請文件;辦理專利申請;請求實質審查或者復審的有關事務;請求撤銷專利權、宣告專利權無效等有關事務;辦理專利權的轉讓、解決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歸屬糾紛等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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