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辦報紙需要那些手續? --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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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報紙需要那些手續?

  創辦報紙需要的手續:由報紙主辦單位的局級(含副局級)主管單位向河南省新聞出版局提出書面申請。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合辦報紙,須確定一個主要主辦單位和一個主管部門並由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河南省新聞出版局審核同意後,由申請單位填寫《創辦報紙申請表》報新聞出版總署審批。

  申辦對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有報紙出版單位的名稱、章程;

  2、有符合國務院出版行政部門認定的主辦單位及其主管機關;

  3、有確定的業務范圍;

  4、有3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和固定的工作場所;

  5、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組織機構和符合國家規定的資格條件的編輯出版專業人員;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審批設立出版單位,除依照前款所列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國家關於出版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

  由報紙主辦單位向河南省新聞出版局提出申請,申請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書面申請報告,須寫明下列內容:

  (1)創辦報紙的理由、報紙的宗旨和專業范圍;

  (2)報紙的主辦單位和主管部門;

  (3)報紙的名稱、刊期、開張、版數、發行范圍及方式;

  (4)報社主要負責人的姓名、簡歷、行政職務和專業技術職務;報社組織機構簡況;

  (5)報社辦公場所和印刷場所的地址(辦公場所應與主管部門、主辦單位同在一地);

  (6)資金來源及數額。

  申請書上述六款內容不周全或申報不實的,審批機關不予審批。

  2、報紙出版單位的主辦單位及其主管機關的名稱、地址的有關證明材料;

  3、報紙出版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住址、資格證明文件;

  4、報紙出版單位的資金來源及數額的證明材料;

  5、報紙出版單位的章程;

  6、報紙出版可行性報告;

  7、報紙出版單位的場地使用證明。

  8、『新辦報紙(含重大項目變更)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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