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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各人民團體、民主黨派主辦的全國性報紙期刊,由報社向河南省新聞出版局提出書面申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黨委機關報(刊)因特殊需要在河南設站的,須經報紙所在地新聞出版局審核同意後,由報社向河南省市新聞出版局提出書面申請。
書面申請的內容及材料包括:
1、建站理由、記者站工作范圍;
2、報社主管部門對建立記者站的批准文件;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機關報申請設站須有省新聞出版局批准件;
3、記者站工作人員簡況;
4、記者站人員系報社編制的證明文件;
5、記者站經費來源的有關證明;
6、辦公場所情況(附租賃或產權等其他證明)。
記者站批准登記注冊後收取公告刊登費(按實收),在河南主要新聞媒介上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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