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後利潤是否要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公共服務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 簡體版 | 繁體版  
公務員郵箱: 用戶名: 密碼:  
站內搜索:
  您當前的位置 :河南省政府門戶網站 > 公共服務 > 企業納稅 > 常見問題 正文
   
【字體:
企業稅後利潤是否要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按照財政部有關外商投資企業的財務管理規定,企業應從稅後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上述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企業董事會確定。其中,外商獨資經營企業可不提取企業發展基金,其儲備基金提取比例不得低於稅後利潤的10%,當提取金額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

 
 
關於我們 | 聯系我們 | 網站地圖
主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協辦:河南日報報業集團
 備案序號:豫ICP備050244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