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所在用人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按照本條例規定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