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按需申領護照將實行縣(市)受理——地市審批——省廳制證的『三級管理模式』。即,居民憑戶口簿、身份證到戶籍所在的縣級以上(含縣級)公安機關填寫申請表,辦理相關受理手續,市級公安機關對受理情況進行審批,省公安廳統一制作證照。辦理證照的時限,城市內10個工作日內辦結,縣(市)區15個工作日內辦結,緊急事宜5個工作日內辦結,特急件將隨到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