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榮立二等功(含二等戰功)以上獎勵以及大軍區以上授予榮譽稱號的人員、服現役滿10年以上的士官等重點安置對象予以照顧。安置接收單位視其軍齡連同規定的待分配時間一並計算所在單位的連續工齡,使其失業、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關系得到續接,享受本單位同工種、同工齡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