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雙方達成交易意向後,以下手續可至原掛牌受理處或原掛牌受理點所屬受理處同步辦理:(一)簽訂買賣合同;(二)簽訂監管合同;(三)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等手續;(四)銀行貸款額的征詢以及相關貸款手續的辦理。
如果轉讓的房地產有抵押的,轉讓人可以委托監管機構代辦提前還款手續。